稅務局代收社保,那麼不給員工交社保的企業應該怎麼樣處理?

王永華194464020


問題:稅務局代收社保,那麼不給員工交社保,或少交社保的企業應該怎樣處理?

2018年3月,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宣佈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將改由稅務局徵收,而不是之前的代收。徵管及震懾力度大大加強,屆時如果用人單位不依法按時足額給員工繳納社保,面臨的風險和約束明顯加大。畢竟稅務局對用人單位的主要經濟數據最為了解。每家單位有沒有錢,有多少錢,參沒參保,按多少錢參保,一目瞭然。如果不規矩,證據在手,可以依責依規,隨時查處。因此通知公佈後,瞭解稅務局的很多用人單位的老闆頓感風聲鶴唳,壓力和憂慮劇增。

一、從前

此前大多數非機關事業單位,非國企單位,都沒有依法按員工的收入足額繳納社保。很多都是按最低標準繳納的,有一些是打折繳納的,拒不完全統計,足額繳納的只佔20%左右,大多為外企和效益好的大公司。為什麼會這樣呢?

一方面,除了社保機構抽檢稽查,單位怎樣交,憑的是自覺。很多單位明知違法而為之。他們很清楚,民不舉,官不究,究了再說。即使追究,也沒有能震懾到他們的代價。基本也就是調解,補繳。拿錢解決即可。沒被追究的就躲過去了,違法成本極低。

另一方面,社保五險繳費標準逐年提高,繳費負擔越來越重,經濟大環境不好,生意不好做,用人單位也有苦衷。人工成本中五險一金是大塊頭,因此很多用人單位會在這個上面做文章。有的是主觀原因,唯利是圖,剋扣員工利益;有的是單位效益不好,負擔承受不起,財力不足,不得已而為之。

二、今後

那麼今後稅務局會怎樣處理不給員工依法足額繳納社保的企業呢?我認為應該分今後和從前兩個時間段處理更客觀,更現實,更有社會責任感和社會效益,更能維護打工者的利益。

1、今後的事兒

社保徵繳無疑會越來越嚴格,違法成本和風險越來越大。從用人單位角度講,要慎重對待,不要對抗政策和潮流。做生意的人,遇到壓力要想得開。儘量依法按時繳納社保,至於是否足額,可以量力而行。

我的個人觀點是,最起碼不要不給員工交社保,最起碼不要一律按最低繳費標準交社保,不然不處理你處理誰。可以折中,分別處理。和員工協商一致的,可以打折繳納。這樣收入中等及以下的員工,每個月拿到手的現金也會多一些,當前的生活壓力也會小一些。如果完全足額繳納社保,有些員工也不很情願,每個月個人繳費也會增加,尤其是收入不足以從容解決當前生活的打工群體。

這樣的操作,在一般情況下,由於是和員工協商一致,他們大多也不會去投訴,民不舉,又不是不交社保,又不是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這樣的情況,官很可能不究,也究不過來。

如果不交社保,或一律按最低繳費標準交社保,新政策執行時,風險是確定的,不拿你開刀拿誰開刀。稅務局會甘願為你承擔失察失責之罪嗎?怎麼處理你,細則沒出來,但補繳是確定的,罰款是大概率,是否有其他處罰目前是未知數,如果一旦上了失信或黑名單就比較恐怖了。

2、從前的事兒

要看地方如何。為考慮社會穩定,相信大多數地區的稅務局會保守操作,不會主動追溯以往。民不舉,官不究,應是主基調。但也不排除個別地區積極表現,階段性徹查追繳。不排除部分地區中庸操作,觀望逐流。


如果大面積徹查清繳,逼急了,很多經營困難或不負責任的單位有可能輕則裁員,重則倒閉,就違背了這次改革的初衷。不僅沒有追討到員工之前的社保權益,還可能讓他們失去今後謀生的飯碗。應該有過渡和緩衝。

那麼個人利益怎麼辦?我的個人觀點是,該維權還是要維權,誰主張,誰受益。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對一個人的晚年生活保障影響很大,個人權益要個人主動主張,不要被動等待。該舉就舉,該究就究。個人一個個追究,用人單位的補繳壓力至少會有階段性緩衝,更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最後,希望國家能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隨著國力的提高,在不降低社保參保人的相關待遇的基礎上,降低繳費費率,減輕企業和個人的繳費負擔。另外,可提高對困難群體社保繳費的扶助或優惠,真正做到全民參保,人人擁有最基本的養老和醫療保障。

我是“水流雲在草青青”,認真誠懇的退休顧問,歡迎大家關注我,查看更多關於社保及退休的文章。願天下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水流雲在草青青


後果很嚴重啊

以前是社保代收,沒啥徵管力度,都是憑自覺,投訴的多了,查得多了就交點。很多公司是按照最低標準繳納的,很多公司是沒繳納的,有個調查報告顯示,真正全額給員工交社保的公司只佔24%,剩下有接近40%是按低標準繳納的,剩下的就都是不交的。

為啥少繳或者不交呢,差別很大,各種社保費用加一起,大概是稅前工資的142%。你工資1萬,公司總開支14200,你拿到手7400,少的錢是繳納個人應交的部分,還有就是扣了個稅。 如果按3000交的話,那公司總支出11260塊錢,一個人一個月少了3000如果是50人的小公司,那一年能省180萬。

如果不交的話,公司只支出1萬,你自己也不用交,也就扣點個稅,能拿到手的錢是多了點。公司省的錢可就多了,很多公司的利潤其實就是剋扣員工的社保。 但是統一稅務徵收後,問題來了,因為稅務的徵收水準很高,而且對企業的約束能力很強,所以如果是嚴格執行的話,這個錢公司是跑不了的。 對個人來說福利更有保障,但拿到手的錢會少點,對公司來說會增加不小的開支,潛在問題也很多,公司這部分費用增加了,那如果收入沒增長,那就裁員唄,兩個人的工作量一個人擔著,個別最慘的公司可能要破產,對這些公司的員工來說,絕對不是啥好事。


大貓財經


等我分析一下吧,很多人根本不懂一個公司的開支,公司100萬營業額以下,企稅10%,公司帳戶取款20%分紅稅,100萬開票的稅33000(按3個點計算包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開票3%稅點)光稅就333000了!剩下的鋪租15000×12個月=18萬,水電管理費2000×12個月=24000,員工12人平均3600×12=43200×12個月=518400元,還有應酬,請客戶吃飯飲酒嫖娼之類的根本開不了開票,試問有什麼行業按實打實申報與交稅能活下來的?除非你做的是收款不用發票,又可以走私戶的公司,不然光這筆開銷會要你公司的命,你開100萬的發票並不代理你是利潤100萬,有40%利潤40萬已是不錯,利潤在25%已經非常可觀,但這賺的錢連稅都交不起,相信很多中小企業是靠避稅而活下來,一年200萬營業額賺個40來萬還是可以的,但創造200萬營業額沒20個員工可能嗎?20個員工按廣州的最低標準1296,企業給70%=907,907×12人=10884×12個月=136000。400000再減136000=264000。我是公司老闆,一年投個300萬才賺26萬,我還不如炒房,買一下理財或買個商鋪收一下租,再去打打工算了,這篇文章只有創業中或創過業的才能看懂


1997夢醒時分


稅務局代收社保,那麼不給員工交社保的企業應該怎麼樣處理?

還能怎麼辦呢?必須得給職工交唄,除非企業關門。

明年一月開始,社保將全面由稅務機關征收,到時候那些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企業,裡面員工的社保將會由稅務局按照其上年收入直接核定社保繳費基數,強制徵收,而不會任由企業胡來。

屆時或許會看到很多中小企業紛紛虧損,甚至有可能倒閉,尤其是那些從未給員工繳納過社保的企業,畢竟那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下面還是以數據說話。以江蘇南京為例,企業及個人繳費比例共計40%,假設上一年淨利潤100萬(效益蠻好吖),企業工資200萬,那麼,來年該企業將增加社保費用支出共計200*40%=80萬。減少企業所得稅80*25%=20萬,也就是說,來年該企業淨利潤將會減少60萬。細想想這個數字還是蠻驚人的,一眨眼,企業的60%的淨利潤就沒有了,這也難怪有那麼多企業會不給員工申報社保,或者只給職工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申報社保。

然而這些企業忘了,在生產經營,獲取利潤的時候,不應該推卸自己的社會責任。為每位員工依法、足額申報繳納社保,是法律所強制企業應盡的義務。然而過去因為數據溝通不暢,人社部門只有接到舉報、投訴才能採取相應的措施,而往往那時候,對員工的利益侵害已經過去不少時間,很多損失也無法再追回。而稅務機關由於掌握企業的第一手資料,再加上金三系統的大數據,調控起來要迅速及時得多。這恐怕也是國家把社保徵收這一塊兒交由稅務機關的初衷吧。

總而言之,明年社保由稅務機關征收以後,那些原先沒給職工繳納社保的企業的日子將會變得艱難,用工成本的增加必將帶來利潤的減少,或許會 導致很多的企業陷入虧損的境地。畢竟現在的經濟尤其是實體經濟不是很景氣,很多小企業之所以能夠生存,靠的就是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以達到節省人力成本的目的得。不過我想國家應該也不希望看到這麼多企業因為繳納社保而陷入困境吧,說不定明年還會出臺相關的扶持政策,幫助這些企業共渡難關吧!


天涯隨風嘌


稅務局代收社保,那麼不給員工交社保,的企業應該怎樣處理?根據我們當地社保政策,當地地稅部門已經接管了社保繳費,社保繳費有地稅部門負責收費,雖然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社保相關手續,辦好後會上傳到地稅部門,有地稅部門徵收社保,地稅部門徵收社保,有助於社保繳費,特別是企業單位,如果不按時給員工繳納社保會受到處罰的。

前一段時間有關部門也出臺了社保追繳,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拖欠社保,有稅務部門介入追繳,有的個別單位罰款甚至上百萬,通過社保追繳,不僅保障了員工的合法權益,更是補充了社保金的不足。

稅務部門徵收社保,不僅加大力度對社保繳費管理,更是保障了員工社保按時繳費,讓員工的社保得到了保障。

以後企業的社保會與自己企業的稅收掛鉤,如果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斷交社保,地稅部門會加大處罰力度,直到給員工補繳社保上班的第一天起,讓員工的福利不受到損失,有效保障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社保信息。





踏雪尋梅jia


後果相當嚴重啊,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首先來說,不給員工繳納社保被稅務局查出來,稅務局就會強制你補繳,你不補的話,好吧,按欠繳之日起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別小看這個滯納金,一年百分之20了,你不繳納有可能一年白乾還得倒貼錢,還有呢,會給你留一定的時間讓你補繳滯納金,逾期了由相關部門強制徵收欠繳社保1-3倍的罰款。

當然了,公司的法人可能就進了稅務局的黑名單,順便就進了國家的徵信系統,以後你想再註冊公司,抱歉你是失信人員,沒有資質註冊。這要是在美國、日本估計就廢了,寸步難行。中國的話,還可以,至多不讓乘坐交通工具、限制出國、子女考公務員的時候政審卡住、上大學的時候學校卡一下,這些都不重要。還有啊,稅務局徵收的系統叫金稅三期,是馬雲爸爸提供的大數據技術支持,連通了公安、銀行還有社保局等多個系統,每天半夜兩點都會對所有企業的數據進行全面的審查,真的是你的你根本跑不掉。


狗哥說財經


稅務部門代收社保費之後,不給員工交納社保的企業肯定會受到嚴格的處罰。

原先的時候勞動維權部門雖難也會定期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但是由於檢查人手力度不夠,覆蓋面太廣等原因,多數情況是民不告,官不糾。

不少企業一直喊窮,稱給職工交納社保或者合法繳納社保,就會倒閉,博取了一些同情,檢查的力度也比較弱。

執法部門執法不嚴,勞動者多數法律意識不足不主動維權,才造成了企業不按規定交納社保行為較多。

交納社保對於勞動者的保障來說是非常好的。不僅能夠享受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項待遇,而且繳費基數越高,退休時養老金的待遇就越高。

自己交納的錢數所有包括養老和醫療部分都是進入個人賬戶的,絕對不會虧本。企業的交納的部分進入統籌賬戶,用於基礎養老金,每年增加的養老金,喪葬費,撫卹金等各種待遇的支付。

可以說企業交納的錢數越多,我們養老金增長的就越有底氣。

不過我們國家也是理性對待養老金交費的。國家規定企業負擔的養老金交費比例不得超過20%,地方養老金累計結餘支付月數大於九個月的可以降低為19%,甚至可以再度降低。我們國家的最理想目標是12%。

可是畢竟由於很多企業,沒有按照國家規劃,按照真實的工資水平交納社保,所以降低繳費比例計劃一再擱淺。目前,僅有深圳地區是按照本地戶籍14%,外地戶籍13%進行交費的。

實際上如果繳費比例降低,受益的也是所有人和單位。

將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將是更合適的行為。因為跟企業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進行一一比對,而且稅務部門還有核定徵收和查賬徵收的選擇權利。能夠較為真實的獲得社會保險費。

因此黑龍江國稅局的第一個文件就是要求各地儘快實現養老保險的補交,否則將嚴厲懲處。

可能我思想有些理想化了,但是還是希望合法不要向不法讓步。


暖心人社


提到這個問題感覺得回答一下

簡單地說

全國所有的小微實體企業百分之九十都沒有全部給員工交社保

好一點的

交社保的比例在50%

差一點的20%

一點不交的都有的是

關於給不給員工交社保要分兩面來看

一方面企業

實體企業也可以說是製造業

簡單的說就是用人多

以目前最低檔來計算五險

每個月,員工個人交300+,企業交700+

作為一個用人多的企業,就算是小微企業,以10-計算

一年企業要多增加700*12*10=84000元

如果這種十個人的企業,一年的銷售額在300萬

以利潤率在6%計算

那麼一年的利潤在18萬左右

如果在從純利潤中減去84000,那麼忙活一年

忙這忙那利潤也就在十萬左右

你說企業會願意交社保嗎?

再來看另一方面員工

而小微實體企業大多分佈在三四線城市以及縣鎮甚至鄉村

那麼企業的員工基本上都來自鄉村

這就意味著你的企業裡會有很多年紀大的人

這裡不是說鄉村裡的人怎麼樣

但是,確實是存在的

鄉村裡的人,尤其是年紀大的,他很少認社保

他只認現錢

這也就意味著

如果你的員工一個月賺3000.

你給他扣下300+

說是去交社保

那麼結果只有一個

那就是會導致員工離職

我不幹了

我就賺錢出來的,你還給我扣錢

我去別的地方幹

有些人可能說至於嗎,而且交社保這麼好

我告訴你

至於

有些人沒苦過

不知道一塊錢的作用

說多了也說跑題了.....

我的感覺

其實大企業,國企、外企、合資企業

他們都有錢,就算沒錢可以向銀行貸款

他們可以無條件執行國家的政策

但是,小微企業沒辦法

怎麼說呢,如果說真的執行下去

可能又會倒閉一片小微企業吧


莊是莊周的莊


樓主你好,確確實實我們國家有很多企業不給員工購買社保的問題,這一現象實際上他還是非常普遍的,在任何地區都有過明確的發生這這一現象,主要是企業為了降低員工的用工成本,才做的。

當然有稅務部門徵收社保以後,那麼他這一現象一定會改變的,因為在我們國家而言,稅務部門的徵繳社保能力是最強的。所以說一些不為員工購買社保的企業,可能就不能再繼續逃避上去了。

當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與單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要為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為員工購買社保,實際上他是法定的義務和責任,任何企業都不能逃避。


社保小達人


強逼企業交社保絕對是一招昏棋。對民企是致命一擊。以後私人辦企業只有兩條路:要麼微型化,將員工數量控制到最少,那麼私企想做強做大做到一定規模,形成世界級的企業簡直不可能;要麼生產企業完全智能化,全部用機器人取代,只聘用極少數的管理者。可以想見日後找工作的難度了。一旦社會動盪起來,不知道怎麼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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