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出台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 2020年底住房租賃體系基本形成

泰安出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 2020年底住房租賃體系基本形成

泰安出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 2020年底住房租賃體系基本形成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公佈《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未來泰安租房者可同享公共服務,可租賃房源也將大幅增加。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國有企業、社會化住房租賃機構、個人多主體的租賃住房供給體系, 探索形成供需基本平穩、租賃關係穩定、區域分佈合理、檔次價格多樣、滿足不同群體需求的租賃住房房源體系,技術先進、開放融合、依法監督、服務到位的監管服務平臺,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法規制度體系,多部門、多層面支持住房租賃發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

泰安出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 2020年底住房租賃體系基本形成

這個實施意見規定,到2020年,全市培育和發展至少10家住房租賃骨幹企業,培育2家省級住房租賃示範企業,帶動住房租賃行業品牌化發展。住房租賃企業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5號)的有關規定,享受生活性服務業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住房租賃企業要承擔出租人責任,建立完善的住房租賃管理流程、服務標準等,並在簽訂住房租賃合同前,查驗承租人身份證件,如實記載相關信息。

泰安出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 2020年底住房租賃體系基本形成

根據實施意見的有關條款,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學義務教育。對具有當地戶籍、在城區無住房、能提供經登記備案長期租賃證明的家庭,各縣(市、區)可在統籌考慮當地城鎮化進程、教育資源承載力、學校佈局等情況的基礎上,積極擴增教育資源供給,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探索實行義務教育適齡子女就近入學

泰安出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 2020年底住房租賃體系基本形成

這個實施意見明確,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變更合同,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剋扣押金;出租人應當保證住房和室內設施符合出租要求(標準),對承租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使用住房和室內設施,配合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物業的消防安全工作,並按時繳納租金。

泰安出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 2020年底住房租賃體系基本形成

根據現實情況,泰安市將提高租賃住房項目審批效率。落實“放管服”改革的總體要求,梳理新建、改建租賃住房項目立項、規劃、建設、竣工驗收、運營管理等規範性程序,建立租賃住房快速審批通道,探索實施並聯審批。住房租賃企業申請工商登記時,經營範圍統一規範為房屋租賃服務。公安部門比照酒店業管理方式,將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的非本地戶籍租住人員信息接入暫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租客信息的有效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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