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路面擺攤 ,要不得!

當下正是水果盛產季節,農貿市場、超市裡隨處可見新鮮水果上市。有些果農圖一時方便,就在果園附近公路邊搭點,直接售賣季節性水果。4月13日,莆田市公路局直屬分局路政許可所聯合城廂區交通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瀨溪交警支隊、華亭鎮道安辦等多家單位在國道福廈線瀨溪至長嶺路段對違章佔路經營水果的攤點進行整治。僅當日,就查處佔道經營的水果攤點11處,暫扣三輪車一部。有效維護路產路權,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隨著季節性水果的上市,有些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果農,會在公路上擺攤設點售賣水果。公路君在此呼籲,根據《公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範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傾倒垃圾、設置障礙、挖溝引水、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汙物或者進行其他損壞、汙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活動”。

佔道經營,它不僅汙染公路環境,更是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極易發生交通事故。這種行為要不得!(林麗華 蘇朝強)

如此路面擺攤 ,要不得!

圖為莆田市公路局路政許可所人員聯合相關部門整治佔道貿易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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