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開庭審理特大團伙販毒案 涉嫌販賣冰毒數量高達50公斤

海南二中院開庭審理特大團夥販毒案 涉嫌販賣冰毒數量高達50公斤


2018年10月10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黃某鵬、鍾某俏等8人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一案。該案涉及跨省、跨地區販賣、運輸毒品,涉案人員眾多,涉案冰毒數量高達50公斤,是海南西部迄今為止販毒數量最大的涉毒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黃某鵬、鍾某俏從2017年3月開始計議,由黃某鵬回廣東省購買毒品後販賣給鍾某俏。2017年3月至6月,鍾某俏通過銀行櫃檯共向黃某鵬的銀行賬戶存款268.389萬元用於購買毒品。

2017年7月至8月期間,黃某鵬到廣東省揭陽市某縣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並通過客車運輸回海南省三亞市,然後通過莊某良販賣給鍾某俏。交易完成後,鍾某俏將毒品交給田某強從三亞市運回臨高縣家中,再將毒品販賣給多個下家。蔡某敏從海口市駕車到臨高縣鍾某俏家購買毒品後,又駕車到臨高縣金牌高速路口附近將毒品販賣給陳某群,之後陳某群將毒品販賣給溫某華,溫某華再將毒品散賣到儋州市各個娛樂場所。

2017年8月14日,黃某鵬再次到廣東購買毒品後乘坐大巴車返回海南途中,在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縣海安碼頭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當場查獲、扣押毒品甲基苯丙胺30包共29.931千克。隨後,鍾某俏、莊某良、陳某群等人相繼被公安機關抓獲。

公訴機關經審查查明,黃某鵬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50931克;鍾某俏販賣甲基苯丙胺21000克,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約29931克(未遂),運輸甲基苯丙胺1000克;田某強幫助他人運輸甲基苯丙胺20000克;莊某良幫助他人販賣甲基苯丙胺20000克;蔡某敏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3300克;陳某群運輸甲基苯丙胺2500克,販賣甲基苯丙胺2549.29克;溫某華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272.86克;林某波向他人多次販賣氯胺酮(俗稱K粉)10克,並介紹他人販賣毒品。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某鵬、鍾某俏、田某強、莊某良、蔡某敏、陳某群、溫某華、林某波違反了國家毒品管理制度規定,販賣或運輸毒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陳某群、蔡某敏繫累犯,陳某群為毒品再犯,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當分別以販賣或運輸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當中。

(羅鳳靈 文朝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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