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環境下,土地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我們以土地謀發展的城市融資戰略模式,逐步走到了盡頭,很難再持續了。”8月26日上午,在2018’崇禮(夏季)中國城市發展論壇上,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這樣說。

對於當下的土地制度,劉世錦稱,過去土地政府所有、單邊壟斷供給、住宅用地比重過低等因素導致了現在政府過高賣地收入及土地抵押融資。他用這樣一種方程式進行了詳細地闡釋:“土地政府所有+單邊壟斷供給+住宅用地比重過低+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差異價+拍賣=政府過高賣地收入+土地抵押融資”。

具體來說,政府將賣地的收入作為財政收入很重要的一部分,相當多的城市賣地收入佔到財政收入的40%,有些城市差不多達到一半。一方面,目前中國一線城市住宅用地過去是低於25%,而發達國家一般在40%以上,像首爾在60%左右。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定價嚴重差異化,工業用地的價格相當低,有時候零地價,這會將住宅用地價格抬得很高,將價格抬的最高的方式拍賣,政府得到一個很高的收入。另外,抵押進行融資也是如此,致使土地作為一種生產要素的價格獲取的收入,已經大大的高於本身數值,這導致政府獲得一種超額收益。

從此種土地制度方式上來看房地產稅,劉世錦認為實際上政府已經利用政府權力征過房地產稅了。“這有它的好處,好處是籌措城市發展基金,支持基建設施建設,所以做基建的錢可能會是賣地的收入拿來的。但是這也有弊端,會造成階段性、不穩定、不規範、腐敗等一些問題。”對此,劉世錦認為,土地制度改革非常重要。

對於當下房地產稅徵收,劉世錦認為房地產稅是現代國家治理的一項基本制度,中國的房地產稅要做一個轉型,就是將它轉為規範可持續的、法治的制度。做轉型需要創造一些制度條件,包括開放土地要素市場,糾正土地價值收益,去除土地超額收益,也包括避免重複徵稅。房地產稅徵收不是簡單推出一項稅,而是一個很大的制度轉型的問題。

劉世錦認為加快開放城鄉之間土地、資金、人員等要素市場,允許相互流動,優化資源配置,重點是土地制度改革,城裡人能否到農村買房,小產權房能否合法化,農村集體土地和宅基地能否平等入市。

這方面改革有利於降低城市房價,降低城市運營商成本,保護提升產業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特別是財產性收入,加快小城鎮發展,鄉村振興;拓展基建、房地產的合理增長潛能。此外,農村人加快進城,提供均等公共服務,促進群體的住房消費進而帶動其他消費,積極財政政策向、醫療、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投入,這都將有利於未來經濟的平穩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