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检察院:落实《实施办法》认真开展案件常规抽查评查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近期,洛川县检察院对今年以来办理各类案件进行了常规抽查评查工作。

常规抽查案件工作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和重点工作之一。该院将案件抽查评查作为评价案件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采取线上评查和线下评查同步进行,严格按照常规抽查的要求,对本院今年以来办理办结的案件,以独任检察官为单位,随机选取的案件进行常规抽查,保证每位检察官每年被抽查的案件数最低不少于2件的要求。目前,共抽查案件25件,评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对评查情况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反馈,并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真正通过案件评查,达到提高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的目的。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车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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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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