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重啓,監管方推出108條合規清單!

據財新社報道,8月17日全國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向各省市網貸整治辦下發了《關於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隨同這一通知下發的還有此前市場頗為關注的《P2P合規檢查問題清單》(包含108條)。

這一通知及問題清單的下發,預示著全國範圍內的P2P合規檢查即將展開。

更重要的是,問題清單由全國網貸整治辦制定,意味著此前遵照各地方監管標準的P2P平臺,此次需依照由中央統一制定的清單標準進行整改。

按照計劃,監管要求本次合規檢查應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通知稱,監管方將根據檢查結果進行分類處置。也就是前段時間監管層說的合規、整改、兼併、清退四大類,對不同類別的P2P採取不同的措施。

經過各方確認的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的平臺會接入信息披露和產品登記系統,經過一段時間運行檢驗後,條件成熟的機構可按要求申請備案。

這意味著,首批通過合規備案的P2P平臺將有可能在明年產生。

備案重啟,監管方推出108條合規清單!

此次合規檢查相對以往標準,細則要求有所不同,本次合規檢查重點關注以下10個方面:

1、 明確合規檢查程序

此次合規檢查最後期限為2018年12月底,檢查程序包括機構自查、自律檢查、行政核查及檢查彙總三項檢查程序,開展各項檢查的主體及檢查結果報告路徑不同,體現了由下至上、層層上報的關係,具體如下:

此次合規檢查後平臺並非直接備案,而是再需經過一段時間運行檢驗後,條件成熟的P2P網貸平臺方可按要求申請備案。

2、 實行“一票否決制”

地方網貸整治辦進行行政核查時,如發現平臺的自查報告及協會的自律檢查報告存在內容不真實、故意瞞報、漏報、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一票否決平臺備案申請,體現了此次檢查的嚴肅性。

3、 細項整合、未留可變項目

全國108條相對地方的整改驗收指標表,檢查條目在數量上有所減少,主要是因為將部分檢查細項做了整合,並且刪除了類似“其他有關問題”的要求。整合主要體現在,全國108條對散落在多個細項、但同屬同一概念範疇的禁止項整合到一個細項下,體現了“分類”的概念;取消了很多項“其他有關問題”的禁止項,未留可變項目,體現了統一監管的要求。

4、 債權轉讓履行對債務人的告知義務

債權轉讓應告知債務人具備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全國108條新增債權轉讓應告知債務人的檢查事項。P2P網貸行業爆發流動性危機背景下,借款人惡意逃廢債現象猖獗,存在部分借款人以原債權人已發生變化為由拒絕還款的情況。債權轉讓告知借款人後,債務人無法再以此為由逃脫還款責任,而是應依法對債權受讓人還款。全國108條還指出,債權轉讓後應由P2P網貸平臺告知債務人。

5、 重申清理違規業務

全國108條明確了校園貸、與地方金交所合作、現金貸業務存量業務必須清理完畢。雖然監管已多次表態違規業務不得新增,但部分P2P網貸平臺仍以多種伎倆開展違規業務企圖繞過監管,比如以“手機回租”等形式開展變種現金貸業務,宣稱僅充當“引流”角色與金交所合作等,而全國108條從大的業務範疇概念出發,將校園貸、與金交所合作、現金貸列為禁止項目,堵死了各種變種花樣。

6、 嚴控業務規模

2017年6月,《關於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要求,整改期間P2P網貸平臺不合規業務要逐步壓降至零,不得新增不合規業務。而部分平臺並未嚴格執行要求。全國108條嚴查P2P網貸平臺規模控制不到位情形,禁止規模大幅增長。而規模增長選取的參考時間點即《關於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的發佈時點。

以“貸款餘額”作為平臺規模增長的評價指標,選取2017年6月貸款餘額Top300的P2P網貸平臺為樣本,觀測平臺規模增長情況可發現,平臺對規模控制效果逐漸明顯,超八成以上平臺業務增長在一倍以內。

2018年7月相對2017年6月,貸款餘額減少的樣本平臺佔比為36.50%,貸款餘額增長在一半以內的平臺佔比為35.04%,兩者累計佔比為71.54%;一半至一倍增幅的平臺佔比為16.06%;一倍至兩倍增幅的平臺佔比為6.93%;兩倍及以上增幅的平臺佔比為5.47%。

備案重啟,監管方推出108條合規清單!

單獨分析貸款餘額規模增長的平臺,可發現增長的平臺多分佈在北京和廣東地區。兩地區貸款餘額增長平臺數佔規模增長平臺總數的一半以上,其中又以北京的平臺佔比最多,而北京也是全國為數不多的重申要求嚴格執行雙降的地區。

7、 嚴禁高息及變相高息借款

全國108條禁止以任何形式超資金成本上限借款。其中,除了再次確認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不能超過最高院制定的逾期利率上限標準外,還初次明確P2P網貸平臺不能採用線下收取息費、第三方合作機構向借款人收取息費的方式規避綜合資金成本上限要求。

8、 線下門店業務僅限風險管理

線下門店可以存在,但是僅能開展信息採集、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風險管理業務,這順應了車貸、三農貸業務開展需要鋪設線下風控團隊的需要。為防止利用線下門店變相開展違規業務,全國108條明確除了風險管理業務,其餘關於資金端、資產端產品宣傳業務,線下門店一律不得涉及;委託其他第三方繞道進行線下推介項目、獲取資金同樣被禁。

9、 注重客戶信息隱私

根據銀保監《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要求,P2P網貸平臺應當披露借款人收入、財務狀況、還款能力、涉訴及受行政處罰等情況,那麼P2P網貸平臺即可獲取包括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銀行賬戶等可描述借款人情況的多維度信息。而這些信息極易複製、傳播,很可能會在借款人不知情情況下,被克隆,甚至用以地下黑市交易。全國108條禁止P2P網貸平臺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用戶隱私信息,對於用戶信息起到一定保護作用。

10、重視影響貸款質量的其他因素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要求P2P網貸平臺披露借款人在其他平臺借款情況及徵信報告,但鮮有平臺公佈針對不同程度多頭借款、不同信用記錄借款人,分別採取了怎樣的差異性風險防範措施。全國108條要求P2P網貸平臺審慎經營,新增禁止平臺不充分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影響貸款質量的因素。但核查實踐中,如何認定平臺是否充分考慮上述因素及認定標準尚不明確,平臺在接下來的整改中可能存在疑惑。

總體看,《通知》在市場預期時間點下發,標誌著全國範圍的整改驗收工作正式實質性開啟,並與之前的監管文件保持連續性,對於重塑網貸發展環境、提振投資人信心發揮重要作用。對於市場標準不一的銀行存管、線下門店等爭議項均給出了明確的業務規範,便於P2P網貸平臺有的放矢統一整改。預計平臺的整改步伐將大幅提速,P2P網貸平臺將持續向好、良性發展。

其實,這十條內容也是車賺平臺一直以來堅守的合規運營底線。2年多來,車賺始終積極向廣大用戶披露信息,通過各種自律的制度和舉措,積極保障廣大用戶的利益!

備案重啟,監管方推出108條合規清單!

車賺始終堅信,合規備案不是終點,而只是起點,做真正P2P的企業,需要以更加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為用戶的利益而持續努力。

因為,只有平臺穩健合規運營,才能夠為社會創造價值,為用戶創造價值,為行業創造價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