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蓮湖執行法官跨省扣車

国庆,莲湖执行法官跨省扣车

執行幹警清點登記車內物品。

10月1日,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執行局保全組的執行法官及工作人員從西安出發,跨入甘肅、寧夏、青海,行程1720公里,成功將轉移倒賣於青海省西寧市的一輛涉案豐田車予以扣押。

2017年11月16日,甘肅省靈臺縣的於某為購買一輛價值31萬元的豐田漢蘭達汽車,在西安向陝西秦都農商銀行申請借款。經審核,秦都農商銀行與於某、陝西萬恆汽車公司簽訂《個人車輛按揭借款合同》,約定於某向秦都農商銀行借款21.7萬元,月利率5.7‰,陝西萬恆汽車公司對合同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合同履行期間,於某不能按期還款付息。自今年9月10日起,陝西萬恆汽車公司在秦都農商銀行為於某代償後,多次向於某催要代償款項共計231039.1元,均未果。

9月12日,原告陝西萬恆汽車公司向西安市蓮湖區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於某承擔上述款項,同時申請了訴訟保全。法院受理後,作出了民事裁定書和執行保全裁定書,對被告於某名下陝A83×××號豐田汽車的車輛檔案信息予以查封兩年,並向被告於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傳票,但被告失聯,其豐田汽車在陝西境內失蹤。

9月30日,蓮湖區法院執行局保全組組長鞏傑獲得信息,該涉案車輛頻繁在青海省西寧市的果樂縣和湟源縣活動。鞏傑立即向院領導彙報,並組織執行法官及工作人員放棄國慶假日,於10月1日下午到達青海省西寧市湟源縣。在湟源縣法院執行幹警的支持配合下,他們又奔赴15公里外的一個山區,發現涉案車輛停在正在辦喪事和婚事的兩家門前,這給執行工作造成困難,如果強制執行扣押,有可能會引起當地群眾的圍攻。

執行幹警商議決定採取上門談話的方式,將該車實際佔有人傳喚到法院。但現場無人認車,執行幹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開鎖後發現車內有兩瓶五糧液、兩副套牌車牌等物品。幹警清點物品後將車輛扣押查封。據瞭解,車輛佔有人系果樂縣工商局一名公務員,車是其低價從甘肅省靈臺縣於某手中購買的。

為了防止當地群眾糾纏,執行幹警當即決定先撤離,於10月1日晚10點抵達蘭州,10月2日下午5點安全返回西安,將扣押的涉案車輛交付執法停車場等待進一步處理。(詹保餘 本報記者 馬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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