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幾個月生活在監獄,還差點被祖爺爺殺死,苦盡甘來成中興明君

漢昭帝去世後,霍光與群臣商議當立何人為帝。許多大臣主張立漢武帝的兒子廣陵王劉胥,但霍光考慮到劉胥行為不檢點,為漢武帝所不悅,所以不宜立為皇帝。當時有人上書言立帝事宜,“唯在所宜,雖廢長立少可也”(《漢書·霍光傳))。正中霍光下懷,遂決定立昌邑王劉賀為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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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王劉賀是昌邑哀王之子,是漢武帝的孫子。劉賀行為狂縱,言行舉止經常有違禮儀,即位以後不思改惡從善,對身邊近臣龔遂的忠言置若周聞。劉賀令霍光心中的不安情緒與日俱增,經過霍光與張安世、田延年和楊敞的努力,最終通過皇太后(昭帝皇后,霍光的外孫女,當時16歲左右)之手,將劉賀趕下帝位。劉賀總計在位27天。

廢劉賀後,漢朝平穩度過了27天沒有皇帝的日子,在這期間,霍光與張安世等人反覆商討,最後同意了丙吉的推薦,決定立漢武帝的曾孫劉詢為帝,是為漢宣帝。

漢宣帝是漢武帝太子劉據的孫子,他的父母在巫蠱之禍中全部遇難,當時漢宣帝才出生幾個月。漢宣帝在監獄中過了5年後,才獲得赦免。在監獄中,負責管理關押巫蠱一案囚犯的丙吉憐憫還是嬰兒的漢宣帝,找來婦女悉心照顧漢宣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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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元二年(公元前87年),漢武帝病重,望見長安監獄中有“天子氣”,遂下令將囚犯全部殺掉。但丙吉卻堅閉大門,拒絕皇帝的使者進入監獄,漢武帝聞後,以為“天使之也”乃大赦天下。

出獄後,丙吉見漢宣帝孤苦,就將他送往史良娣(劉據的寵姬之一,漢宣帝的奶奶。太子的妻妾分三等:妃、良娣、孺子)的兄長史恭家,一直由年已高齡的貞君(史恭的母親)撫養。一段時間後,漢宣帝被召至掖庭(在宮中,漢武帝前為永巷,是妃嬪居住的地方),但大部分時間生活在民間。

在掖庭時,漢宣帝又得到曾經事從劉據,時任掖庭令的張賀(張安世的弟弟)的照顧。張賀承擔費用,請人教漢宣帝讀書,待其年長後,又為其娶妻。張賀本想將張安世之女嫁與宣帝,但遭到勢利的兄長反對,不得不幫宣帝娶平民之女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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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宣帝雖命運多舛,但得到了很好的教育,史書說他曾拜師學習(詩經)(丙吉向霍光推薦時,說漢宣帝“師受(詩經)、(論語》、(孝經)”),他接受的主要是儒家文化的教育。又由於長期混跡民間,漢宣帝“喜遊俠,鬥雞走馬,具知閭里奸邪,吏治得失”(《漢書·宣帝紀》)

漢宣帝受過儒學教育,而且由於個人的特殊經歷,他又深知民間疾苦,兩者的結合使漢宣帝時期的吏治具有剛柔相濟、賞罰分明的特點。

出生幾個月生活在監獄,還差點被祖爺爺殺死,苦盡甘來成中興明君

宣帝期間仍然重視通過各種政策鼓勵農業生產,招撫流民還歸農田,每逢天災或歉收總有惠民之舉。本始三年(公元前71年),天大旱,詔令受重災者免當年稅賦。第二年又下詔,申令“農者興德之本”,要求皇室減少人員,使之歸於農耕。

同年又免除受地震災害之民眾的租賦。地節元年(公元前69年),借給貧民耕地,後來又令貸給糧食和種子。兩年後,又反覆下令要求善待貧民和鰥寡孤獨者,在地震後又要求省減皇室和政府開支,鼓勵流民回鄉耕種,且貸給糧、種,並免稅賦。地節四年(公元前66年)宣帝考慮到受水災影響,民眾生計困難,特下令降低鹽價。

出生幾個月生活在監獄,還差點被祖爺爺殺死,苦盡甘來成中興明君

宣帝時代在經濟制度上也有創舉。五鳳年間,耿壽昌建言從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等離長安較近的地方汆谷供應京師,相應地可以減少從關東地區漕運的人力和費用。又在邊地築糧倉,價賤時購入,價貴時拋售以穩定谷價,取名為常平倉。

經過昭、宜時期的生息,社會經濟得以迅速恢復,再加上宣帝時期吏治相對清明,因此成功實現了“中興”事業,史稱“昭宣中興”。班固在《漢書·宣帝紀》末尾讚美道:“孝宜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能精其能……單于慕義,稽首稱藩。功光祖宗,業垂後嗣,可謂中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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