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生育后患癌症,男友却带着不满百天的孩子失踪了

生活在厦门的茜茜在2015年参加的一次泰国旅游团中,认识了比自己小7岁的小虎。当时的小虎只有19岁,但是已经走出了校园,从事网球相关的工作。

旅行团结束后,小虎对茜茜展开了猛烈的追求行动。送礼物,吃的穿的用的应有尽有,生日时还录制祝福视频。用茜茜自己的话说“礼物都不贵,胜在有心”。

未婚妈妈生育后患癌症,男友却带着不满百天的孩子失踪了


半年后,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茜茜也从厦门来到了重庆和小虎一起生活,自己找了份工作,还开了三家店。

去年10月份,茜茜发现自己怀孕了。小虎承诺一年以后,等自己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再办婚礼,公婆还口头答应为茜茜买辆车。

然而,这一切都仿佛成了甜蜜的谎言。

未婚妈妈生育后患癌症,男友却带着不满百天的孩子失踪了


今年6月12日,茜茜生下一个健康的男婴。但谁也没有想到,由于产后并发症出现心脏有血栓、癫痫等,在去医院做检查时,一向身体很好的茜茜竟被确诊为淋巴癌。

确诊之后,茜茜的妈妈张女士也赶来了重庆,与小虎两人轮流照顾茜茜。既坐月子又要治疗的茜茜不但遭受到了身体上的折磨,而且还有来自心理上的压力。她明显感觉到,在自己确诊为淋巴癌后,婆婆一家人对她的态度有了明显的变化。

据茜茜自己介绍,婆婆总是尽量不让茜茜和张女士接触孩子,做完治疗回家后,婆婆还常常坐到她床前跟她讨论今后治疗费的问题。

茜茜目前已经做了两期化疗,第一期化疗的检查和住院治疗费用都是小虎家掏钱治疗。每次在医院治疗完后,小虎就开车来接茜茜回大学城的家。而张女士就自己在外面找了个几百元的出租屋暂住。9月6日,茜茜爸爸从厦门赶到重庆,小虎去机场接了他,之后就是茜茜的爸爸妈妈自己照顾女儿。

然而,9月7日以后,让茜茜一家始料未及的事发生了,小虎一家和宝宝突然“消失”了。

这天以后茜茜就怎么也联系不上小虎一家人了。给小虎打电话不通,发微信、短信也不回,给公婆打电话更是没人接。而最让茜茜担心的还是孩子,不知道宝宝吃奶粉习不习惯,这天冷得这么快,他们有没有给宝宝买衣服。”每天看宝宝以前的视频和照片,成了茜茜的精神支柱。“医生说我以后生育可能性很小了,再生可能就是要命了。”

未婚妈妈生育后患癌症,男友却带着不满百天的孩子失踪了


昨日下午,小虎从微信上给茜茜发来一段文字:“你的东西能找到的我都拿给你了,其他的我找到了再一并寄给你……过两天给你一份法律文件……你要是着急可以先去厦门……”茜茜赶紧回复“什么文件,当面谈”。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电话打去也打不通。

茜茜表示,她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要回孩子,其他事情都可以当面好好聊。“他不要我了也行,不治我不管我都可以,我只要带孩子回厦门。”

【法律分析、律师解答】

茜茜和小虎是同居关系,并非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没有配偶之间的照顾、扶助义务,因此,茜茜的治疗费用只能自担。但是,小虎应当给予茜茜一次性的经济性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2. 孩子抚养权争议

首先,私自将孩子带走,切断婴儿与母亲的联系肯定是不对的,无论今后抚养权归谁,探望权是不会被剥夺的。小虎带着宝宝一同“消失了”,且拒绝与茜茜见面,显然侵犯了母亲对孩子的探望权。

其次,要想知道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必须先要了解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是一样的。

最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因此当事人有权协商解决。当无法达成一致,需要司法裁判时,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除非母亲具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其他情况。

而这些其他情况中就包括,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但是,法律又规定,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优先获得抚养权。

因此,如果宝宝的母亲茜茜最后能够抗癌成功,身体康复,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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