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广使用《遵义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市住建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遵义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和供装饰装修施工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参照使用。

为贯彻落实《遵义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7年市政府令第2号),规范我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维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按照局务会的安排部署,于7月中旬启动了《遵义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工作。

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义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遵义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初稿),在8月15日市住建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研究讨论会对该初稿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通过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以及相关企业、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遵义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通知》指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合同的签订符合规范,避免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防止出现无效合同;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各县(区、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宣传,引导当事人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约,提高其诚信履约的意识,推动全市装饰装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该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各县(区、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也可将合同示范文本上传至本部门网站供合同当事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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