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5000億大礦爭奪戰烽煙再起 中鋁高管出任金鼎鋅業一把手 宏達股份一審敗訴二審仍未宣判

新京報快訊(記者 趙毅波)雲南腹地的價值五千億大礦金鼎鋅業,其控制權歸屬仍未塵埃落定。

10月8日,新京報記者獲悉,金鼎鋅業完成換帥,來自央企中鋁方面的高管許波出任金鼎鋅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新京報記者獲悉,許波現為雲南冶金集團董事長,為中鋁系統高管。今年5月,超級央企中鋁在雲南有色行業展開大規模整合,雲南本土的雲南冶金集團被納入中鋁麾下,作為相應的人事安排,此前擔任中國鋁業副總裁的許波任雲冶集團董事長。

新京報記者自金鼎鋅業所在的怒江州方面獲悉,今年8月,該州與雲南冶金集團舉行交流座談會,州委書記納雲德,雲南冶金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許波出席會議並講話,就促進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轉型發展交換了意見。

納雲德說,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作為全州龍頭工業企業,在蘭坪縣乃至怒江州的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當前,企業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希望雙方通過此次交流,進一步建立溝通協調對接機制,定期研究工作,深化合作發展,共同發力,及時解決好企業轉型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齊心協力推動企業不斷向前發展。州縣黨委、政府將一如既往關心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舉全州之力解決好面臨的發展問題,推動企業轉型發展。

許波當時表示,雲南冶金集團將密切與怒江的聯繫,加強對有關問題的研究解決,加快雙方破解發展難題的力度,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為怒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在中鋁方面高管“空降”之時,原屬於上市公司宏達股份旗下的金鼎鋅業的控制權正面臨動搖。

金鼎鋅業系市公司宏達股份的核心資產,而宏達股份實際控制人為四川政商大佬劉滄龍,他是已被執行死刑的四川黑老大劉漢的堂兄,宏達集團創始人。劉滄龍曾在2003年和2008年兩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2013年,劉滄龍任全國政協委員。

於宏達股份及其背後的劉滄龍而言,金鼎鋅業為其崛起路上的關鍵一步。2003年7月,劉滄龍介入亞洲最大的鉛鋅礦蘭坪鉛鋅礦(亦即金鼎鋅業)的開發,該礦價值被認為高達數千億元。

然而,這一大礦的來路長期受到質疑。此前,原雲南省政協副主席楊維駿通過網絡舉報稱,價值5000億元的蘭坪鉛鋅礦,讓四川私人老闆劉氏以10億元就控股了60%。

2017年1月,雲南冶金集團等4位原告將宏達股份及宏達集團告上法庭,並要求返還合計金額18.9億元的相應本金和利息。“在(金鼎鋅業)增資擴股及股權變更過程中,被告與相關方惡意串通,違反法律相關規定及交易程序,簽訂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雲南冶金集團等稱。

2017年10月9日,宏達股份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確認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 60%股權無效。

法院還判決,雲南冶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 2002 年 9 月 7 日簽訂的《關於聯合開發蘭坪鉛鋅礦的合作協議》、2002 年 11 月 12 日簽訂的 《關於聯合開發蘭坪鉛鋅礦的框架協議》、2003 年 5 月 14 日簽訂的《開發蘭坪 鉛鋅礦相關事項的議定書》、及四原告與兩被告 2003 年 1 月 24 日簽訂的《雲南 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增資協議書》無效。

隨著該案一審宣判,如果最終喪失上述大礦,宏達股份的收入和業績如何維持存疑。在此情況下,2017年10月10日,宏達股份公告稱,公司不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雲民初95號),董事會同意公司就該判決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請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一審判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保障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

在2018年中報內,宏達股份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已於2018年1月5日開庭。截至本報告披露日,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二審尚在審理過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可能支持原一審判決、可能改變原判決、可能發回重審,也可能支持公司的訴訟請求,二審結果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宏達股份表示,公司及公司董事會高度重視該訴訟事項,將盡最大努力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通過正常法律途徑,力爭儘快妥善解決該訴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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