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之战斗降伏刑冲破合

三命通会之战斗降伏刑冲破合

战斗降伏刑冲破合

1. 战斗为祥力两停,两边相制始为荣,夫妻相称仍和顺,平步青云万里程;要知战斗福千钧,四柱相停力不分,沙漠宣威声万里,词场笔阵扫千军。

此{战斗为福格}也。

凡五行不战、则体常为主,遇战斗、则迭为宾主。

【己巳、癸酉、庚寅、辛巳】, 【己巳】〈大林木〉惧【癸酉】剑金 ( 剑锋金),「日」为「主」,主乃【庚寅】旺木 ( 松柏木),【己巳】林木 ( 大林木)依附【庚寅】〈松柏木〉,自立为「主」,【癸酉】 ( 剑锋金)势孤,不能敌也,又有【辛巳】金 ( 白腊金)为之辅,「主」自立为主,【己巳】主弱、而【庚寅】强,【癸酉】金刚,【辛巳】又弱,强弱相等,两边力停,我克者为夫,受克者为妻,夫妻刚柔相济,所以战斗之中,反得福也。

2. 五行遇战主多更,相对相冲便斗争,斗若不赢翻作祸,力停须看两相登;刑冲战斗论输赢,四柱偏颇力不停,鱼腹有灾防溺水,鼠牙莫近恐遭刑。

此{战斗为祸格}也。

一命,【壬午、己酉、己巳、壬申】,【壬午】杨木( 杨柳木)生秋月、白帝司权,金得胜之时,木极衰弱, 【巳申酉】皆金局,况【壬申】金( 剑锋金)得土( 己酉大驿土)以滋其势,【己巳】( 大林木)又合起【壬申】( 剑锋金),为祸伤身,故三十八岁( 己未年)溺水而死。

3. 上宫刑月月刑年,鬼在休囚势自偏,帝座若还仍克日,递相关锁福滔天。

此{伏降为福格}也。

如【乙巳、甲申、乙酉、己卯】,【乙酉】败水( 井泉水),生于【甲申】( 井泉水),而克【乙巳】之火( 覆灯火),火却不得其位,而水反胜,鬼得其党,谓之「鬼啸」,却喜【己卯】( 城头)土,先破【乙酉】( 井泉)水,复制【甲申】( 井泉水),互换相制,不能为祸,反以为吉也。

4. 伏降为福下刑年,帝座居强独主权,心广体胖膺百福,子孙荣贵庆双全。

如【甲子、丙寅、甲申、辛未】,是土制水、水制火、火制金,皆反为福,必主簪缨累代,福寿人也。

5.

鬼来攻我鬼居强,我弱之时劫莫当,鬼煞两般俱有气,不空有合最为殃,鬼逢专旺擅强梁,身弱名为我反降,若遇空亡应免祸,如无援救命难长。

此{伏降为福格}也。

如一命,【辛未、辛卯、辛卯、己亥】,鬼在强宫,( 【辛未】路傍土、【辛卯】松柏木自旺【己亥】平地木自长生,俱为鬼。)却喜【辛】为〈空亡〉,(年辛未在月日辛卯,时己亥之空亡位)故虽不能富贵,亦无灾祸,未满五十而死。

6.

母被鬼伤子来救,子报母冤排左右,破其鬼贼冲其刑,破鬼冲刑为福寿。

此{冲破为福格}也。

如【戊午、癸亥、癸巳、丁巳】,

【癸巳】之绝水( 长流水),归于【癸亥】冬月(大海水)水胜之时,而克【戊午】无气之火( 天上火),( 戊午天上火自旺,此处谓在亥月无气)况【巳】为〈破禄〉,【亥】为〈破宅〉,合主贫贱。今喜【丁巳】土( 沙中土),就身克退【癸巳】( 长流水),冲破【癸亥】( 大海水),乃子来救母,一生富足人也。

7.

鬼煞来刑要带冲,交相冲破却为功,文章独步夸王粲,富贵双全比石崇。

如【乙亥、乙酉、癸巳、癸亥】,冲破其鬼反为福,一生富而好礼,名冠乡闾。

8.

破其禄马破其库,破了吉神无救助,神煞相残破宅同,作丐人间无限数。墓库中为禄马残,更冲命宅一般般,如无吉曜居强正,活计犹如一范丹。

此冲{破为祸格}也。谓之伤残吉神、格无救助。

如【戊午、癸亥、癸巳、甲寅】,又【甲寅】胎,三水归依【癸亥】,而克【戊午】之火,破了〈禄宅〉、〈命宅〉,乃沟壑亡神、翳桑劫煞,三次投军,后作丐,饿而死。

9.

刑煞落空兼有制,刑不入身为福会,同宫相制主得援,得援附主为祥瑞。

此{制刑为福格}也。

如【甲子、甲戌、甲寅、丁卯】,【甲戌】鬼落空亡,〈吞啖〉〈寡宿〉〈空亡〉,【甲寅】水克退【丁卯】之火,不敢伤【甲子】之金,乃主得其援,反为福也。

10.

制刑得援要空亡,不克身兮福禄昌,金玉满堂人富贵,少年高折桂枝香。

如【庚寅、癸未、壬戌、乙巳】、【甲戌】胎,

【甲戌】【壬戌】同宫,水火相争,又喜【甲戌】归于【乙巳】,不能刑于【癸未】,【壬戌】势孤,刑而不入,故主富贵。

11.

战斗刑冲为大敌,敌得胜时方是吉,投身如在鬼贼中,横死家亡刑宪及。

此{惹刑为祸格}也。如【辛酉、辛丑、癸酉、壬子】,【癸酉】【辛酉】同宫战斗,刑于本身,就家降鬼,为鬼所制,被人杀死。

12.

惹刑为祸最非良,停力同宫尽斗伤,身若就降降鬼贼,难逃家破更身亡。

力停者,一位不能刑,二三位刑一位、乃真刑也。如【辛酉、辛丑、己丑、乙丑】,得【己丑】之火,以救其祸。

13.

十般六合少人知,自古神仙不泄机,禄马贵人旬内合,合中添福福无涯。

上六合为福格也,十般六合,已解于前。如【甲寅、辛未、癸未、戊午】,此为小六合,合起贵人,而得阴人之助,致富贵福寿。

14.

六合为祥一例推,合中增损为咸池,功名拟向为霖用,不为云行雨不施。

如真得秀:【戊戌、壬戌、壬申、癸卯】, 金不能胜,而反木胜,合中不喜〈咸池〉增损,又且〈克身咸池〉,虽人聪明,毕竟是减福,又【壬申】伤木,柱无土救,是为合中减福。

15.

合来神煞便为凶,神煞如何一样同,各煞各宫专祸福,鬼神催使不由人。

此六合为祸格也。如【己亥、丙寅、甲寅、辛未】, 甲与己合,寅与亥合,合起〈亡神〉〈吞啖〉〈孤辰〉,故主枉死于狱,不日喜讼之过也。

16.

六合为灾不可当,官符亡劫一般详,迷花恋酒并笼养,好讼终身桎梏亡。

如【庚子、丙戌、乙酉、丁亥】,合〈咸池〉〈羊刃〉,平日不如人而好武,好笼养歌舞酒色,三十一( 庚午年)坐狱死。

17.

生旺旺中生福慧,旺里反宜鬼相制,得制方为福寿人,一重方可为祥瑞。

此{生旺为福格}也。如【甲寅、癸酉、壬戌、庚子】,其父为大平宰相,可谓腹中藏贵煞,胎里叫官人,是{生旺}中得〈鬼〉制是也。

18.

生旺为详在日时,鬼来制御却相宜,桃花直透三层浪,桂子高攀第一枝。

如【乙酉、乙酉、壬辰、庚子】,然【庚子】土自旺,又带鬼克身相制,是{生旺鬼制之福},故主早年登第。

19.

五行生旺不宜多,三两重逢祸必过,旺里若还无制御,传尸痨瘵面阎罗。

此{生旺为祸格}也。如【丁亥、辛亥、己亥、甲子】,同宫战斗,非惟贫贱、又且痨瘵,十六岁( 壬寅年)死。

20.

长生帝旺见重重,变福为灾反不中,得鬼制他方减祸,纵饶富贵也招凶。

如【己未、乙亥、甲午、辛未】,是少年迪功郎出身,未改官而亡。

21.

死中得母绝逢生,富贵荣华别样新,廉简宜温无燥暴,朱衣元是黑头人。

此{死绝为福格}也。如【金人】见【戊寅】( 城头土)为「绝处逢生」,见【庚子】( 壁上土)为「死中得母」,见【庚午】( 路傍土)为「败中有救」,皆为福也。

22.

人言死绝最为凶,起死为生福反崇,深略沉机人谨重,康宁福寿足盈丰。

凡命「死中得母」、「绝处逢生」、「败中有救」,主人沉机谨厚,而享大福。

23.

死绝那堪鬼更伤,鬼居强位岂能当,若还禄宅皆冲破,失业亡家死异乡。

此{死绝为祸格}也。如【己亥、庚午、戊午、戊午】,非惟{木死}于【午】,而{禄死}于【午】,(??)卖尽田园、死于道路。

24.

死绝重重鬼更逢,禄宫命宅并刑冲,若还四正无吉曜,定主伶仃别祖宗。

如【戊午、壬戌、癸亥、癸亥】,非惟{火绝}在【亥】,而且{破命宅、禄宅},定是离祖人也。

干支战斗降伏、刑冲破合,乃神煞中之最要者,故并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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