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三定」方案出爐

國家衛健委“三定”方案出爐

按照3月31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推進會提出的“時間表”,中央機構“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的“三定方案”要在6月底之前印發執行。

在規定時間過去將近三個月之後,各部委的“三定方案”終於有了動靜。

順便預告一下,今天起,政知君將陸續推出新部委“三定方案”的解讀,歡迎關注。

計生工作有變化?

變化不小。

先看職責變化。

此輪機構改革,“衛計委”成為“衛健委”,雖然名稱中取消了“計劃生育”,但在國務委員王勇所作的機構改革說明中,“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仍是衛健委的職責。

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管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代管中國老齡協會,指導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在衛健委與國家發改委職責分工中,對這句話概括的職責有更詳盡的表述:

衛健委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國家衛健委“三定”方案出爐

3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掛牌

此處需要對比。

在2013年新組建衛計委的“三定方案”中,主要職責有十八項,“計劃生育”四個字一共出現了25次,與之相關的職責有十項。

負責起草衛生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負責完善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佈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組織擬訂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組織擬訂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指導地方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從“計劃生育”到“人口監測”

再來看內設機構,主要變化有三。

第一,三個與“計生”有關的司局出現調整。

在2013年的機構改革中,原國家人口計生委撤併,與原衛生部組建為國家衛計委的時候,輿論就曾猜測過,這是不是意味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面臨調整。

當時,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予以了否認,並表示計劃生育工作不會減弱,反而會加強。給出的證據就是衛計委“三定方案”的內設機構中,新設置了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司。

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司被撤銷。

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則更名為“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現在該司的職能為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第二,在很多保留機構的職能表述中,“計劃生育”這四個字也沒有再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健康”。

舉幾個例子。

2013年衛計委“三定方案”中,規劃與信息司的職能為“擬訂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18年衛健委“三定方案中,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的職能為“承擔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

2013年衛計委“三定方案”中,基層衛生司的職能為“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2018年衛健委“三定方案中,基層衛生司的職能為“擬定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

2013年衛計委“三定方案”中,婦幼健康服務司的職能為“擬訂婦幼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依法規範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2018年衛健委“三定方案中,婦幼健康司的職能為“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

第三,部分內設機構的職能中新增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比如,剛剛提到的婦幼健康司,職能中還新增了“指導嬰幼兒早期發展”;醫政管理局的職能中特別提到了“行風建設”,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的職能中增加了“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

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延遲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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