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這次一共要被罰多少錢?這次查處結果會對影視圈有什麼重大影響?

Shmily047


呵呵,范冰冰的陰陽合同案件終於塵埃落定,不但被追繳了8.84億元人民幣,而且還拖累了稅務局幾個官員,當然還開始了一系列對娛樂業的查稅。



個人覺得范冰冰的《道歉書》寫的還是很誠懇的,很到位的。

當然很多人說,她是個演員所以《道歉書》也是在演,不足為信。這種說法不是沒有道理,但是對比於幾個月以來的各種各樣的《道歉書》來說,水平不是在一個級別上。


有人為沒有被“刑事”而惋惜,認為要刑事了才“解恨”:

有律師來了一次法律普及:因為按照法律第一次偷漏稅收現行法律無需擔刑事責任。



這些都對,而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國的大局就是發展經濟,搞開放。如果真的把范冰冰刑事了事的話,反而會增加社會成本。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社會的發展過程,就是一個不斷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過程。歸根到底就是為了:以最低的代價達到最好的目標,兼教育當事人。

一切的處理辦法都是為了社會按照設計的方向走,這個案件處理的目的整肅了娛樂業的偷漏稅收。這是社會管理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的方法。反之如果“刑事”了她,事情就會變得特別複雜,增加了社會成本,而收益也會下降。

恰到好處的判決,才能低成本效率高的運行社會。


老龔說勢


這次罰款,不只是處罰范冰冰一個主體,是處罰范冰冰以及其當人法人的企業。

法人企業追繳稅款2.55億+滯納金0.33億+合同偷逃稅罰款2.4億+工作室偷逃稅罰款2.39億+未代扣繳個人所得稅罰款0.51億+非法提供便利偷逃稅罰款0.65億,共計8.83億多。

很多人問,為什麼我國法律會規定逃稅第一次被罰,只要補繳就不用負刑事責任?是為了保護逃稅者麼?

因為這是從社會和國家的最大利益出發的規定。

按照之前1997年《刑法》中偷稅罪規定,沒有首次處罰補繳免罪規定,一個企業如偷稅達到一定數額、比例,一旦發現,不管企業是否積極補繳稅款和滯納金,接受罰款,都會定罪,就像劉曉慶公司偷稅罪那樣,劉曉慶本人被關在看守所一年,企業經理被判刑三年,導致劉曉慶公司無法正常運轉,而此前劉曉慶的公司能定期產出大量受歡迎的影視作品,深受觀眾歡迎,其工作室停擺,對市場也是一種損失。

對其他生產經營企業而言,這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工人下崗需要重新安置,企業老總因為偷稅被判刑。很顯然,這種處理方式無論對國家、社會、企業和企業主本人都是損害,並不利於社會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中,將偷稅罪改為逃稅罪,同時增加逃稅首次被罰,如果補繳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規定,同時規定,不僅僅是補繳稅款,還要繳納滯納金和高額罰款,這樣,既維護了國家的利益,也能保證經濟秩序平穩運行。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關於范冰冰的涉稅問題,我來劃一下重點,也就是大家最為關心的罰了多少錢:需繳納稅款、罰款及滯納金三項總計8.83946億元。偷稅漏稅的主角沒有進大獄,范冰冰的經紀人牟曉光因其阻撓調查,可能涉嫌犯罪,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沸沸揚揚的冰冰事件,終於在假日塵埃落定,范冰冰破財免災,所幸沒有牢獄之災,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不到十億的數額,對已經是豪門的范冰冰來講,能試的到痛,但還不至於造成毀滅性的打擊,風頭一過,又是一條好漢,人家照樣賺的不亦樂乎。

這次的范冰冰事件,可是說是給影視行業和娛樂圈敲了一個警鐘,讓紙醉金迷的娛樂圈,讓那些浮躁的找不到北的藝人們,認真審視一下自己的嘴臉,看看自己的屁股。稅務總局說了,2018年12月31日之前,有問題的請自我檢討,偷的漏的給我一分不少的吐出來,不然就不客氣,等待你們將是法律嚴懲。

可以說,這次稅務查處已經非常給娛樂圈面子了,只要你們懂事,如數補繳,那麼即往問題一概不咎,你們照樣該發財發財,但是如果以後還這樣,那麼就沒這麼簡單了,可能就不單單是罰款補繳那麼簡單了,你們付出的代價將更加慘痛。

此次事件之後,娛樂圈會老實很多。


元芳有看法


崔永元的努力沒有白費,范冰冰這次一共要被追繳稅款和罰款共計約8.84億。 不過,單看范冰冰的吸金能力,拿出這些錢應該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只不過從此以後范冰冰估計很難在娛樂圈立足了,雖然今天她也發了致歉信,可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封致歉信頂多算是公關吧。說白了就是如果沒有查出來那就萬事大吉,能拖到什麼時候算什麼時候,真查出來了,那就道個歉唄。看這道歉信的最後,人家還是打算洗心革面東山再起的,只是不知道這次她的粉絲們還買不買賬了。

客觀地講,范冰冰偷逃稅款已經板上釘釘,而且她此後補繳稅款的舉動顯然會起到示範作用。影視圈內的其他偷逃稅款者一定會受到直接影響,為了不進監獄,現在多半已經在籌錢補繳稅款了。截止日期是2018年12月31日,所剩不多了。

希望此舉能夠逐漸扭轉娛樂圈的風氣,改變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讓真正的藝術迴歸主流,為大眾提供有內涵有營養的精神食糧。


夜雨如書


明確說了:罰款加補繳費用合計8.83億,可以說這次處罰的力度是相當的大。其實這次的結果,對於范冰冰來說是非常不錯的,錢能解決的問題真的不是問題,她從影這麼多年了,罰錢的結果總比坐牢好吧,所以對她來說是個好結果。

而且稅務部門也是要達到這樣殺雞儆猴的作用,不但要交錢,還要主動交錢。因為小崔的一個動態,范冰冰就被牽扯其中了,而且煞有其事。因為正常的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不管你是影視明星,還是平民百姓。而之前很多人都利用相關的手段偷稅納稅,這可以說確實是開口很大了。正好有了小崔的舉報,落實了范冰冰的罪證,剛好稅務部門就可以拿范冰冰來說事兒了。

這件事情可以看出,稅務部門對娛樂圈的態勢是越來越緊了,以前可能因為沒有相關證據也沒有辦法,還有很多空子可以鑽,但是社會發展到現在,很多人已經洞悉了娛樂圈其中的生錢之道,或者說省錢致富的法門,這樣做的人都是樂此不疲的,但是這樣卻是違法的,長此以往國將不國這句話毫不誇張的。

因此這一次的嚴厲處罰就是要告訴娛樂圈,稅務部門會緊盯著哪些偷稅漏稅的人,你們按時間補繳了,那就相安無事,若是還想耍花招,那麼對不起了,你的下場恐怕沒有范冰冰那麼好了。


老王偵查記


1.這是一個標誌性事件,甚至是演藝圈⭕的轉折點,標誌著演藝圈乃至娛樂圈的經濟“潛規則”的終止,相信“陰陽合同”絕非冰冰一人,其他人給了年底前整改的寬限期;

2.范冰冰是國內最著名的明星,國際上也有很大影響,對冰冰的經濟處罰,沒有人身自由處罰,寬嚴適度,加上言真意切的道歉信,這是給冰冰等娛樂圈一行人共同的機會,只要守法整改,知錯就改,還是好同志,還是一視同仁的建設者;

3.范冰冰始終沒有更改其他國籍,這在娛樂圈還算是一股清流,再有條件,也願意死心塌地跟祖國在一起,怎麼著也要給這些愛國者一次平等的機會,否則,就是對變更國籍的鼓勵和對變更國籍者的縱容,甚至成為輿論和社會導向的失誤和錯誤;

4.新時代社會風氣的改變,必然讓娛樂圈風氣得到改變,從言行到經濟,從散漫到遵從法治,社會大勢影響娛樂圈,娛樂圈也要跟上時代進步的步伐為新時代鼓與呼,為中華民族偉大復鼓與呼!😊


我愛達州


范冰冰這次需要繳納近9億的罰款!

今天中午12點,消失了一百多天的范冰冰突然微博發出致歉信:

致歉信上說明了她是如何通過“陰陽合同”來實事偷稅行為的:

同時,根據新華社和光明日報共同發出消息,將對范冰冰的罰款如下:

大家可以看出,這次范冰冰需要繳納大大小小的罰款近9億。你們認為她被罰這麼多錢應該嗎?

這次查處對影視圈的影響?

我認為,對影視圈的大局是沒什麼影響的。因為自從“陰陽合同”事件還沒被實錘的時候,就傳出藝人降薪,綜藝限薪,等等的相關條例,但至今為止,那些大明星、小鮮肉們依然沒有傳出誰做出表率,反而把“娘炮”一詞炒的火熱,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所以我認為,影視圈的無論是下至演員上至導演,肯定會採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方式來應對高額片酬,並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大家認為呢?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補充!


影視巨能聊


影響先放一邊,很顯然對普通人來說天文數字的八億多人民幣范冰冰不僅賠的起,而且賠完以後照樣有的是錢花,照樣可以過錦衣玉食的生活。


賠不起還好點,范冰冰輕而易舉的賠的起才是國家的悲哀,這個事件最大的悲哀。這是查出來了,爆出來了,沒查出來沒報出來的又有多少呢?
其實娛樂圈早該進行嚴打。去年以姜昆命名的什麼劇場號稱一年之內竣工也沒動靜了,應該查查怎麼回事。一個億的資金誰出的?去哪了?有沒有可能浪費的是國家經費?


愛吃鍋巴的小學生左岸


看了下報道和回答,有一種看法是不對的,“處罰力度相當大”,這個不是處罰力度大好不好,不要以為數字大就是處罰力度大,仔細看看數字的來歷,這個近8.84億是有根有據來的,是偷逃的數額很大而來,這都是該繳納的。

也就是說這位“國家精神造就者榮譽獎”(至今不懂她代表了什麼精神)獲得者給大眾上了一課:武月要不開心了,真的。



此時此刻我們不得不提起一個人--崔永元,這個事情最早被人關注是因為那場互懟,而大家的信任度大多投給崔永元,這個不但水很深而且很火熱的圈子裡破事一堆,而且大到你我想象不到的地步。

至於對這個圈子會有什麼影響,都老實點吧,社會環境給予娛樂圈的關注度,給予他(她)們的造幣能力,抬舉他(她)們的高度太高太大了,該降降了。

最後說一句話:崔永元好樣的!再來幾個崔永元吧


煙波千里


今天上午在新聞上就看見了對於范冰冰的責任處罰,多少錢也沒細記!好幾億啊,感覺這輩子是賺不了那麼多了,之前我一直是靜觀事態發展的,相信我們的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回答,但是,今天已經落實下去了,我只想說:活該!

法律面前零容忍,不管你是誰,違法就要嚴格處理。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然後下午就看到了致歉信,真的是想笑啊,這是事情查處了,你出來道歉,要是矇混過去了,不還是以前怎樣現在怎樣?還從小喜歡藝術,這個時候說不臉紅麼?你要是說你喜歡錢估計大眾還能說你是真性情。不管怎麼說,違法之人,必會收到相應的處罰。

至於對影視圈的影響,似乎范冰冰只是一個開頭,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潛規則,我想還會有很多人受罰,讓我們靜待事件發展,該去一去娛樂圈的烏煙瘴氣了,給那些真正的演員,真正努力的人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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