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多久算拖欠?

大家好,我是石祖新律師。現在為大家解答“拖欠多久算拖欠工資”這個問題。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對工資的支付時間作出了明確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拖欠工資多久算拖欠?

因此:

1、如果勞動合同有約定支付時間的,則應按照勞動合同上規定的時間支付工資,拖欠一天都屬於拖欠工資,都是違法行為。

2、如果沒簽定勞動合同,則支付週期不應超過1個月。比如說,單位通常是每月10號發工資,則10號為發發薪日;

3、對實行年薪制或按考核週期兌現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工資,年終或考核週期期滿時結算。

4、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

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拖欠工資多久算拖欠?

那,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要承擔什麼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也有類似的表述。

拖欠工資多久算拖欠?

以上就是我對“拖欠多久算拖欠工資”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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