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台改革國企工資決定機制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深化全區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近日下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此次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改革方向、堅持效益導向與維護公平相統一,堅持市場決定與政府監管相結合,堅持分類分級管理的原則。主要內容為改革工資總額決定機制、改革工資總額管理方式、完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管理、健全工資分配監管體制機制等。

文件明確各市、縣和區直部門、機構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出臺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自治區人社廳備案。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要根據該實施意見,結合所監管企業實際情況,抓緊制定所監管企業的具體實施辦法,報同級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後實施。其中,自治區出資監管機構於今年10月底前報送具體實施辦法。國有企業應根據本實施意見和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要求,抓緊制定本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制度,於今年12月底前報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審核並確定工資總額監管方式後實施。(杜蔚濤)

廣西出臺改革國企工資決定機制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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