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四百多萬買房最後房子沒買到還賠十萬開發商:這都是你自找的

買房對每個家庭來說都是大事,買房之前大家都是看了又看,選了又選不知道要跑多少樓盤才能選中自己滿意的戶型。選好後就要先交押金,然後等待著開發商辦理手續。

女子四百多萬買房最後房子沒買到還賠十萬開發商:這都是你自找的

家住寧波的鄒女士最近就因為買房遇到了一件糟心事;鄒女士的兒子工作單位在海曙區火車南站那邊,所以很想在那裡買一套房。正好,他們發現火車南站北大門對面的樓盤——復地星悅城正開盤銷售。於是今年7月29日,鄒女士和兒子第一次去該售樓處看了一下。

因為樓盤地理位置較好,處於市中心,離火車站和公園都很近所以價格不菲,這個樓盤當時每平米均價為30000多元。鄒女士看過以後非常喜歡,所以第二天就帶上家人一起來到售樓處,最後挑了一套140多平,總價大約434萬準備簽約買房。

可是寧波的房子已經限購,鄒女士名下也已經有其它的房產,由於不知道是否還有購買資格,所以售樓部的銷售顧問小周十分熱情的提出,可以一起去海曙區辦證中心問一下。於是小周變和鄒女士一家三口一起開車來到了海曙區辦證中心。

經過查詢辦證中心的工作人員當即告訴鄒女士一行,鄒女士已經沒有購房資格,被限購了。可是在回去以後,售樓部的銷售人員卻說,如果鄒女士確實喜歡這套房子的話可以把手裡現有的房子賣掉一套,這樣就可以購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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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銷售經理還答應給鄒女士一個月時間賣房,如果出現意外還可以延期。銷售人員還告訴鄒女士,如果當天簽約,這一套總價434萬的房子還會優惠10萬,只用424萬就可以買到。如果當天不簽約,再來的話就不優惠了。本來鄒女士一家就很喜歡這套房子,再加上還有10萬塊錢的優惠,所以當時鄒女士就滿懷欣喜的交了10萬塊錢的定金,簽約認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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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到了8月15日,鄒女士的老房子還沒賣掉開發商就給鄒女士寄來了《催告函》,要求其在8月27日前到售樓處辦理購房手續。到了8月31日更是直接寄來了《房屋定購解除函》,並以客戶鄒女士逾期未辦理購房手續為由,10萬元定金不予退還。開發商完全不提當初說好的,如果一個月鄒女士沒有賣掉老房子,還可以延期續約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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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鄒女士多次找開發商協商拿回定金,可是都被開發商以鄒女士自己沒有賣掉老房子,導致無法購房為緣由,拒絕退還10萬塊錢押金。

這個結果讓鄒女士無法接受,明明自己是確確實實想買房,最後不但心怡的房子沒有買到手,還無緣無故的損失了10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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