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要「薪水」總統,爲什麼被稱之爲「國父」

喬治·華盛頓,(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美國獨立戰爭領導者,美國憲法制定會議主導者,美國首任總統,是傑出的資產階級政治家、軍事家、革命家。

在獨立戰爭之前,華盛頓便有段長達7年的軍旅生涯——7年的英法戰爭,正是這7年的英法戰爭使他積累了相當的軍事經驗和人望。1775年,美國獨立戰爭爆發,1776年第二屆大陸會議,華盛頓被推舉為總指揮官,華盛頓領導的殖民地軍隊(大陸軍)相對於英軍,綜合實力並不佔優,但是把“費邊”戰略應用的淋漓盡致——“拖”字訣,小編認為有點像是“游擊戰”,英國軍隊只能追著大陸軍打,卻始終找不到大陸軍的主力,而華盛頓卻伺機而出,對英國軍隊發起進攻。戰爭總是有勝有負,隨著時間的推移,英軍漸漸不敵大陸軍。1783年,通過外交手段迫使英國承認美國獨立。

一個不要“薪水”總統,為什麼被稱之為“國父”

喬治·華盛頓

同年12月,華盛頓發表告別演說向聯邦議會辭去大陸總指揮官職務,這一點對於新生的國家而言是十分必要的,避免了軍權政府的出現。華盛頓曾說:劍是維護我們自由的最後手段,一旦這些自由得到確立,就應該首先將它放在一旁。他堅信,唯有人民才能擁有國家的主權,在美國沒有任何人可以藉著軍事力量而掌奪取政權。

新生的美國只是一個邦聯國家——由13個州組成的鬆散聯盟。法律體系的不完善導致建國僅三年便爆發了農民起義,雖然很快被剿滅,但卻使美國政府認識到加強中央權力的重要性,1787年華盛頓再次出山,主持了美國的制憲會議,制定了《美國憲法》。

先例是危險的東西,因此,政府之韁繩得由一隻堅定的手執掌,而對憲法的每一次違背都必須遭到譴責,如果憲法存在什麼缺陷,那就加以修正,但不能加以踐踏!——喬治·華盛頓

1789年華盛頓當選美利堅合眾國第一任總統,任內建立了國會制度使各地區各州的利益代表均能在政府中得到反映,併成立了美國第三部門,最高法院。至此美國的三權分立體系才真正確立起來。

一個不要“薪水”總統,為什麼被稱之為“國父”

三權分立

而且任內華盛頓奉行“中立政策”,使美國能遠離戰事(美國兩次世界大戰前期都是奉行中立政策,而兩次大戰也為美國帶來了切實的利益),還創立合眾國銀行,統一貨幣建立稅制,鼓勵發展民族工業 ,使新生的美國步入正軌。

華盛頓連任兩屆總統後,便拒絕第三次出任總統,雖然他仍是民心所向。這為美國以後讓權開了先例,至今仍被奉行著。

華盛頓被稱為“國父”,主要就是三個原因,領導獨立戰爭,建立美國憲法,建立三權分立制度,一系列的財政措施使國家綜合實力得以增強。

小編髮現一個有意思的事情,無論是在獨立戰爭時期還是擔任總統時期,都曾拒絕“薪水”,這裡不得不說下華盛頓的家庭背景,他的家鄉是維吉尼亞州,位於南方,學過初中歷史的都知道美國在南北戰爭之前,南方是奴隸制度,農場主經濟。作為一個大富豪,拒絕“薪水”也沒有什麼可奇怪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美國議會以《美國憲法》為由拒絕華盛頓的請求。

一個不要“薪水”總統,為什麼被稱之為“國父”

喬治·華盛頓莊園

說到華盛頓的出身還得再談談他的奴隸主身份,年輕的華盛頓熱衷於蓄奴,總統任內依然如此,而且還擁有白人奴隸——契約白奴。但是又有人說華盛頓晚年對於奴隸制度有過反省悔改,還特別在遺囑中提到“如我妻子死去,我希望我自己全權擁有的奴隸均獲得自由......因此,我反對以任何理由將我所擁有的奴隸出售或運送到外國。並且我嚴肅而強烈地要求我的遺囑執行人明白,有關奴隸的這些條款,以及以後他就這些條款做出的任何嚴肅修改,都應該不遺餘力地、毫無藉口地、及時地得到執行。所有年老體弱的奴隸“生前都應該由我的繼承人供養,過上舒適的生活。”幼年的奴隸也應該被撫養直至成年(25歲),並被教會讀寫和“掌握某種有用的技能”。

小編不能確定這份遺囑是真是假,畢竟遺囑並沒有公佈,各種流言的來源也存在不確定性,小編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認知的侷限性。但是這並不能蓋過喬治·華盛頓的功績,他仍是美國最偉大的總統之一。(小編最敬佩的美國總統是林肯和羅斯福,以後會給大家詳解)不知道大家是怎麼看待這位“國父”的,歡迎在下方留言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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