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職業者可自願繳存公積金

最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一則好消息,自由職業者也可以根據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從而享受公積金貸款的福利了。

住房公積金是針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在職員工購買的長期住房儲金。前期住房公積金一直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等在職人員的專屬福利,普通自由職業者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途徑,只能通過商業貸款來買房,這一政策的落實對於想要在蚌埠市購房的自由職業者來說,是一大利好消息。

淮河晨刊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年滿18週歲,男性未滿60週歲、女性未滿55週歲,在蚌埠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自願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農業轉移人口、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自由職業人員(不含與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就業人員),可按照自願的原則申請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住房公積金。

靈活就業有穩定收入的退役軍人,納入自由職業者繳存範圍,享受自由職業者同等待遇。

自由職業者應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為月繳存基數,由個人申報,原則上參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得突破我市公佈的當年度月繳存基數上下限額。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等於月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乘以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7月可調整一次。繳存基數一經確定,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內不得變動。

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由職業者可攜帶《自由職業者開戶登記申請表》、個人身份證原件、在蚌埠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結算賬戶等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

賬戶設立後,自由職業者應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於每月20日前將足額住房公積金存入約定的銀行卡中,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委託銀行代收代扣。因代扣賬戶金額不足等原因造成無法連續扣款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自動封存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如申請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須向所屬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請,並一次性補足所有欠繳金額。住房公積金自繳存至個人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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