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学习宣传讲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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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学习宣传讲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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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学习宣传讲座活动

【活动概况】

为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提升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积极营造关爱残疾人氛围,2018年9月10日,市残联在残疾人托养中心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出台监察法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立法形式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将改革的成果固定化、法治化。

二是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得到有效加强,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监督对象覆盖了所有党员,这也为国家监察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了示范、打了基础。制定监察法,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将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由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监察。

三是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依规治党,依据党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建设党;依法治国,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治国理政。目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而行政监察主要限于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覆盖面窄,二者不相匹配。制定监察法,就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制度设计补上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体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监察法的重要意义】

一是国家监察法是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党的领导下制定国家监察法,其根本目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体系,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是制定国家监察法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 要求。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以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国家法律固定下来,完善和创新国家监察制度。

三是制定监察法是全面监督的重大创新。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完善我国监督体系,既要加强党内监督,又要加强国家监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并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和监察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从而在我们党和国家形成巡视、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统一的权力监督格局,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惩惩治腐败的有效机制,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监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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