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富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結構性存款到期贖回以及繼買)的實施公告

特 別 提 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

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委託理財受託方: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委託理財金額:75,000萬元

●委託理財投資類型:結構性存款

●委託理財期限:6個月

一、委託理財概述

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情況下,合理利用暫時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擬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保本型的投資產品。為此,公司九屆四次董事會、九屆四次監事會審議通過了《寧波富達關於擬用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並報經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擬使用閒置資金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在上述額度內可循環滾動使用。議案獲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授權公司總裁在上述額度與決議有效期內組織實施,授權有效期至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止。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寧波富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使用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臨2018-012)以及《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臨2018-018號)。

根據上述授權,經總裁辦公會議審議確定本次購買結構性存款75,000萬元。

本次購買結構性存款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本次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實施情況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寧波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房公司”)以閒置資金75,000萬元,結合利率報價、信貸貢獻等要素,向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購買了保本型的結構性存款。具體有關情況如下:

三、前次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實施情況

公司於2018年4月及6月分別使用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結構性存款)100,000萬元(詳見公司“臨2018-020”及“臨2018-025”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具體有關情況如下:

三、對公司的影響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情況下,合理利用暫時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效益。

四、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在保證資金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運用閒置資金購買短期理財產品,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週轉需要,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有利於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增加公司投資收益且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發展,也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餘額為100,000萬元。

特此公告。

寧波富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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