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以及继买)的实施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75,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6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为此,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与决议有效期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8-012)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18号)。

根据上述授权,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75,000万元。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房公司”)以闲置资金75,000万元,结合利率报价、信贷贡献等要素,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购买了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三、前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及6月分别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00万元(详见公司“临2018-020”及“临2018-025”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效益。

四、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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