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义气”作担保 孰料担保被“买单”

芦溪法院网讯 “我作为担保人,钱不是我借的,我根本没见过这笔钱,结果到期了债主还不上钱还玩失踪,债务连本带息都落到我头上了,我可是一分钱都没用呀!”刘某后悔莫及说道。

原来,刘某与黄某是因工作结识的朋友,2017年1月15日,黄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急需用钱,便请刘某为其做担保,向王某借款100000元,黄某当时向刘某承诺,肯定能按时还钱,做担保不会有什么问题。还款期限到后,黄某突然消失,不知去向,亲戚朋友都联系不上,王某只好追着刘某讨要,刘某拒绝还款,无奈之下,黄某遂告至法院。

在执行过程中,刘某坚决不愿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耐心解释,刘某为自己当初不懂法、为讲义气的做法深感后悔,从来没有想到“担保人”的意义是如此重要。最终,刘某代替黄某向王某偿还了全部款项,本案顺利结案,法官也告知刘某有向黄某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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