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無證行駛 交警堵截後棄車逃跑

成都:男子無證行駛 交警堵截後棄車逃跑

2018年9月17日12點30分許,成都交警五分局執勤民警在杉板橋路附近巡邏時發現一輛號牌為川A43T*6的白色小型轎車由十里店路口方向沿杉板橋路行駛。因該車當日尾號限行,民警上前示意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但該車非但沒停,而是加速繼續向杉板橋東郊記憶東大門方向駛去,民警駕車緊隨其後。當該車行駛至距離東郊記憶大門路口約150米處時,遇前方路口紅燈車輛排行,駕駛員突然停車打開車門,棄車向路旁綠化帶逃跑,但被隨後趕到的民警合力擋下。

在隨後的詢問中,駕駛員自稱名叫張某某,今年24歲,但無法出示駕駛證。民警通過該男子的身份信息經網上查詢得知該男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已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男子辯稱自己已經報了駕校,但目前並未通過任何考試,這個車是朋友租的共享汽車,今天本來是要跟朋友一起去往建設路附近玩,朋友下車買東西了,車鑰匙並未拿走,自己想著反正已經報了駕校了,乾脆趁今天練練手。誰知車剛開出去沒多遠就被執勤民警擋下了,自己因為緊張沒敢停車。經過後來的詢問調查,民警得知張某某今年9月17日剛因吸食毒品被成華公安分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目前,張某某又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被處以罰款一千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9月22日,民警在成都市拘留所內向張某某宣讀了行政處罰決定,張某某將繼續待在拘留所直到2018年10月7日。

成都:男子無證行駛 交警堵截後棄車逃跑

熊貓新聞記者 李佳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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