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紅燈後有救護車咋辦?交警:這樣闖紅燈,照樣罰200元扣6分


都說“生命高於一切”,平時在路上遇到救護車、消防車、警車以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絕大部分司機都很願意會為他們讓出一條“生命通道”。但也有部分司機會猶豫,不是他們不想讓,而是闖紅燈、壓線變道等處罰令很多人都感到心寒。

雖然交警有明確說明,如遇避讓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違反了交規並收到罰單的,可到交警部門申請複議,交警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但一方面親自到交警部門複議很麻煩,對於沒時間也沒精力的司機,他們覺得還不如再等幾秒鐘,保證綠燈一亮就第一時間讓路。

另一方面是因為已經有司機為了避讓救護車而闖紅燈,最終還是被記6分,罰款200元,而且還複議失敗。就在今年的五月底,山東的一名的哥在路口左轉車道等紅綠燈時,後面駛來一輛響著警報的120救護車,他為了讓道,加上覺得停在路口有危險,就直接闖紅燈左轉。結果他收到了違章處罰,去交管部門複議,被告知避讓救護車不應該闖紅燈,正確做法是前行後停車,給救護車讓道。

對此,很多網友都表示不理解:

@從新開始學習:這就是為啥越來越多的人不給特種車輛讓路了,先不說複議有多耽誤時間,就這種未知的複議結果,誰還願意承擔風險啊!

@球迷:按照交警的說法,要是有十輛二十輛車以上一起避讓救護車,如果不闖紅燈怎麼讓?人是活的規是死的,對於這樣的情況能不罰就不罰,都以警告為主,變通一下,的哥又不是故意闖紅燈的。

@陽光下的泡沫:我在澳洲開車就碰到過,後面有救護車鳴笛,我邊上有車,沒辦法只能往前開闖紅燈讓救護車先過去。我以為可能要有罰單,自己要去路局申請行政複議,但根本沒有,人家一定是看了錄像了。所以,我們的交警在處罰違章的時候應該多一點人性化,機械的套用什麼規定,反而適得其反!

@阿里山下拉拉:寧願罰二百也沒空跑著去複議,做好事給自己找麻煩,你說誰還願意做好事。這就是機制問題,消防車救護車都有行車記錄儀,他們出任務回來後,可以直接上傳到交警把讓行的篩選掉。不讓行的能處罰,讓行的得自己跑腿,這就是不作為。

那當我們遇到緊急救護車該如何避讓,才不會被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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