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法院拍賣的房子手續都全,比市場價低一半還沒人買?

各大城市限購,很多人都想買商品房住宅,但是卻沒有資格,限購政策讓不少人大了頭,市面上一直都有法拍房,這種房不限購,而且拍賣價格普遍比市場價便宜,當然不是說的成交價,那為什麼沒有資格的人不去選擇這種房子呢?還是有些人會買這種房子的,大部分都不會選擇買這種房子,為什麼呢?

為什麼法院拍賣的房子手續都全,比市場價低一半還沒人買?

法院拍賣的房子,一般都是債務人無力履行債務而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於是就把債務人的房子拍賣,用所得價款優先實現債權人的債權。一般法院拍賣的房子大概都分為這幾類:銀行不良資產的拍賣、債權債務糾紛的拍賣、和開發商的合同糾紛拍賣等等。也就是說,法院拍賣的房子,大多數是老賴的房產,雖然拍賣價格相比市場價格比較低廉,但也隱藏了許多風險,因此很少有人競拍法院拍賣的房子。下面我們就來具體分析有哪些風險。

為什麼法院拍賣的房子手續都全,比市場價低一半還沒人買?

不管那種方式拍賣,一般都要一次性付完錢,而且過戶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全部由買受人承擔,而絕大多數人並不知情直到繳稅的時候才大吃一驚。而且拍賣的房產有一些稅費是很高的,有的稅比房屋還貴,這樣的話,拍賣款加稅費,再加上其他七七八八費用,有可能比買個二手房的費用要高了。還會有各種各樣的意想不到的麻煩的事情在等待著買房的人。比如房子買過來之後裡面的人就是不肯搬出來,有的還會安排一些年齡比較大的人住裡面,即使是報警,警察來了也拿這些人沒有辦法,強制性的向外遷移就以生命相威脅,死活不離開那個房子,讓買房的人非常後悔,而這種情況是經常上演的,並不是個例。

為什麼法院拍賣的房子手續都全,比市場價低一半還沒人買?

很多拍賣的房子是由執行人居住的,或者被執行人租給別人的,而且簽訂了幾年的租賃協議,這種情況法院是不負責騰退的,所以買到房子還需要自己去協商處理,這種難免會有糾紛,很可能自己出了錢買了的房子自己很長一段時間拿不到,而且還要處理糾紛,很多執行人可能在外面欠有債務,很可能債權人會來房屋找麻煩,讓購買者苦不堪言。而且在購買成功之後,法院只提供過戶需要的資料,需要自己去過戶,而且所有的稅費都是購買者承擔,因為有很多貴的房子可能稅費就是幾十萬,這根本沒在購買者的考慮範圍,或者根本不知道需要這麼多的稅費,而且被拍賣的執行人所欠的物業費,水電氣費都是需要購買者承擔的,如果是一直未交費的房屋,這些錢也不是小數目。

為什麼法院拍賣的房子手續都全,比市場價低一半還沒人買?

還有很多其他的原因使得法拍房並不是那麼好讓大家接受,其實現在市場上現在的拍賣房雖然競拍價格相對較低,但是因為有其他競拍者,所以成交價格加上稅費價格其實與市場上相同的房子已經相差不大了,所以大部分根本不會去承擔這個風險,畢竟大家買房子都是高高興興的事,不想變成一個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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