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戲曲音樂的定位和價值

“戲曲以音樂為主體”,換句話說即音樂是戲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區分不同劇種的主要標誌,它與劇本、表演、舞臺美術等藝術手段相結合,以集中地完成“表現戲劇內容”和“塑造人物性格”的任務。

如何看待戲曲音樂的定位和價值

戲曲音樂的發展有著悠久的歷史演變過程,從夏、商、周、秦、漢民歌、巫覡吟誦、散樂百戲,唐代的歌舞、大麴、變文,宋、金、元諸宮調、北曲、雜劇、南曲南戲,一直髮展到明、清兩朝的各種聲腔,可謂積澱深厚,異彩紛呈。

如何看待戲曲音樂的定位和價值

戲曲音樂包括聲樂部分的唱腔和韻白,器樂部分的伴奏和開場、過場音樂,但唱腔無疑應是戲曲音樂中的主題、主幹、主旨。其伴奏過門和行弦起著撫腔保調、襯托表演的作用;開場和過場音樂則用以渲染烘托舞臺氣氛。武場面的打擊樂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音樂表現手段,其對於統一和增強舞臺節奏、呈現人物的心理活動等都起著較大作用。傳統的創作方式方法逐步形成了兩種類型的音樂結構形式,即“曲牌聯綴體”和“板式變化體”,其中又有在發展過程中已經非常成熟的散—慢—快—散等靈活變化的手段。

如何看待戲曲音樂的定位和價值

新中國成立後,由於大批新音樂工作者進入戲曲劇團,“定腔定譜”很快影響到“口傳心授”的傳承方式。如何在唱腔設計中保持保護傳統特色,防止劇種在音樂個性方面的趨同化,避免以“作曲”代替“編曲”,這還是一個需要認真加以研究的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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