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有資產定價建立免責容錯機制 八部委發布深化混改政策|全文

投實消息:9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國資委、稅務總局、證監會、國防科工局發佈《關於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若干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目前,國有非上市公司交易相關定價制度辦法需進一步完善,有關部門要加快研究修訂《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嚴格規範國有資產評估程序、細化評估方式、強化監管和法律責任追究、強化違法失信聯合懲戒,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於按規定程序和方式評估交易的國有資產,建立免責容錯機制,鼓勵國有企業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

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指導,督促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涉及職工勞動關係調整的相關規定,依法妥善解決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國有企業職工勞動關係調整、社會保險關係接續等問題,確保職工隊伍穩定。

《意見》指出,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時,職工勞動合同未到期的應當依法繼續履行,可按有關規定與職工變更勞動合同,改制前後職工的工作年限應合併計算。企業依法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混合所有制改革企業要形成市場化勞動用工制度,實現員工能進能出。

國有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抓緊解決歷史上獲得劃撥國有土地證照不全、證實不符、權屬不清、土地分割等問題。各地要進一步優化簡化相關審批程序,為解決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土地處置和變更登記提供便利。

《意見》要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積極探索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層面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路徑,國務院國資委審核中央企業申請改革試點的方案,按程序報國務院批准後開展試點,鼓勵探索解決集團層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後國有股由誰持有等現實問題的可行路徑。積極支持各地省屬國有企業集團公司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財稅支持政策,企業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股權(資產)收購、合併、分立、債務重組、債轉股等重組行為,可按稅法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可按規定享受5年內分期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企業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債權損失可按規定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在企業重組過程中,企業通過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符合規定的,不徵收增值稅;企業重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有關混合所有制改革企業要科學設計改革路徑,最大程度用足用好現有國家對企業改制重組的稅收優惠政策。

關於工資總額管理制度上,為建立健全與混合所有制企業相適應的市場化薪酬機制、有效發揮薪酬激勵效用,有關部門要加快研究制訂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支持符合條件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實行更加靈活的工資總額管理制度。對於集團層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要比照落實董事會職權試點相關政策,實行工資總額備案制。鼓勵集團公司對下屬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採取差異化工資總額管理方式,充分激發企業內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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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監管形勢下銀行、AMC、私募基金不良資產處置及債轉股操作模式

2018.10.20-21 鄭州

地點:鄭州

費用:4800元/人,3人及以上組團可享團購價4500元/人,5人及以上團購價4000元/人。

主辦方:

投實金課

參會機構:

1、各商業銀行總分行資產保全部、投行業務部、風險管理部業務部門相關負責人

2、四大AMC、地方AMC從業人員

3、信託、不良資產基金、律師事務所等從事不良資產處置業務相關人員

4、想了解或從事不良資產處置的相關機構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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