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3个月11000元,委托律师起诉,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2012年,我和老婆结婚后,不想出远门上班,就准备在离家近的一个加气站上班。通过去公司面试,培训,考证,试用,最后终于正常上班。以前小时候在农村生活,家里也有几亩地,所以我干活勤快,也很能吃苦,很快得到老板和同事的称赞,工资也在慢慢提高。眼看也有前途,没有想那么多,就踏踏实实努力上班。

拖欠工资3个月11000元,委托律师起诉,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去年国家实行限煤改气,导致气源紧张,供不应求,气场猛抬价格,导致加气站的生意冷清。老板就以加气站没生意,亏钱为由,暂缓发工资。干了这么长时间,对气站也有了感情,就当时存银行了来安慰自己。第一个月也能熬过去,毕竟自己节俭,还有点积蓄。第二个月时,老板说到这个月底一定发,没有办法那就等吧。等到第三个月时,老板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发工资。三个月的工资一共是11000元,当时可把我急坏了。老婆给我说可以去告他,于是就咨询律师该怎么办。

拖欠工资3个月11000元,委托律师起诉,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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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公司确实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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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律师根据我的描述,让我拿着判决书去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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