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过敏,医生难逃责任?

在医院过敏,医生难逃责任?

到病房会诊的时候,会碰到很多药物过敏的,有些是固定性药疹,有些是猩红热型药疹,有些是多形红斑型药疹,有些是大疱性表皮松解症型药疹等等!固定性药疹吧,症状比较轻,大家都能接受。其他类型的药疹,症状都比较重,病人和家属都会有怨言,需要详细给病人和家属做解释,争取病人的理解。大多数人沟通之后,也就理解了。但是也有个别人啃死理,说发生在医院里,医院得负责!!

到底医院该不该负责?我专门在网上提问,也有很多朋友回答很积极!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观点:

在医院过敏,医生难逃责任?

1、既然发生在医院,医院就该负责任。

在医院过敏,医生难逃责任?

这样回答的大都是普通人,他们普遍认为来医院就是治病的,病没治好,又添新病(药物过敏),病人不该再给过敏买单。这个责任应该有医院来负。

其实他还是对医学不太懂,是药三分毒,不论是中药、西药、进口药都有它的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在每个人身上都体现不一样,而每个人的体质也不一样,所以很多药物在你未使用之前,都是未知的情况,都有可能导致药物过敏。有很多药物不做试验,是医生没法预估的。

2、医生也不希望过敏,所以不用负责。

在医院过敏,医生难逃责任?

有些人认为药物过敏不是医生所希望的,医生只是想治疗疾病,出现过敏是意外,所以医生不用负责任。这样回答的大部分是医生。

其实很多药物都发生过过敏反应,医生在使用之前,是可以告知病人的,让病人有个心里有个准备。

3、转嫁矛盾,让药商负责。

在医院过敏,医生难逃责任?

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药不是医生制造的,医院也不是药品监管部门,所以药物过敏医院和医生都不需负责任,潜台词是“你该去找厂家,找药监部门”。这样做有转嫁矛盾的嫌疑。作为高级知识分子,自己没能力解决的问题,请也不要转嫁给别人。那样有点“不地道”。

4、该不该负责,还得辨证对待。

在医院过敏,医生难逃责任?

有些人认识很全面,观点有点中庸,认为需不需要得辨证看待。

①药物分为需要皮试药物和免试药物。比如青霉素,头孢等药物,使用之前都要做皮试,如果皮试阴性,而使用后发生过敏反应,这个责任是不需要医生来负的。

如果皮试阳性,或者你已经明确告诉医生有青霉素过敏史,医生还是给你用了青霉素,那出现过敏反应,医生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大多数口服药是不需要皮试的,如果你有相关药物过敏史,要提前说明,不然当出现过敏症状,只有自己承担了。

②出现药物过敏了,医生只要是及时处理了,医生就没有责任。如果医生不管不顾,任其发展,那医生也是需要负责的。

③一旦出现药物反应,一定得和病人认真沟通,告知实情,争取病人的理解,这样医生也不用负责任的。如果故意向病人或是家属隐瞒病情的,那是自己心里没底,也是应该负责的。

在医院过敏,医生难逃责任?

我也是认为出现药物过敏,也得具体情况机体分析,不能一棒子打死!小伙伴们你们是怎么想的呢?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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