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一驾校教练醉驾被查:“丢了饭碗”

(通讯员:谭方林)9月16日晚,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溪镇下马渡污水处理厂旁路段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夜查工作。20时2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湘MJ37N学教练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驾驶人刘某身上有酒味,随后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两次酒精检测,其结果分别为114.7mg/100ml、105.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执勤民警将刘某带至祁阳县中医院抽取血样备检。

祁阳一驾校教练醉驾被查:“丢了饭碗”

9月17日,经永州市大正司法鉴定所对刘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检测,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3.93mg/100ml。目前,刘某饮酒后驾车的行为已构成醉驾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予以吊销。

针对刘某的交通违法行为,祁阳交警大队已通报县交通运输局建议其按照《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对刘某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予以注销,并及时约谈宏达驾校主要负责人,要求驾校进一步加强教练员日常管理,杜绝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校教练更要以身作则,这也是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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