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遇難後,秦檜沒有放過他的妻子兒女,處置方式令人憤怒

說起南宋岳飛,我們耳熟能詳,然而重臣良將慘遭陷害讓人痛惜不已,奸臣當道又讓人無比痛恨和厭惡。1141年,也就是紹興十一年,經過的南宋主戰派的持續打擊,金國已開始略顯疲敝,從軍心到實力上已經沒有了滅亡南宋的可能,於是就決定重新啟動與南宋的和談。但是金國大將完顏兀朮向秦檜提出了達成和談的前提:岳飛必須處死!

岳飛遇難後,秦檜沒有放過他的妻子兒女,處置方式令人憤怒

金國求和的訴求及條件,南宋主和派欣然接受。他們在南宋王朝中的力量也非常強大,上至皇帝趙構,下至權臣秦檜,偏安一隅是他們才是他們的理想追求。當金國和談的風向吹來,主和派呈現出壓倒性的優勢,主戰派開始受到嚴重打擊,岳飛等抗金將領被調離軍隊,安以閒職,陰謀和殺身之禍也離岳飛越來越近。

同年十一月,南宋與金國達成合議,南宋向金國稱臣、割地、納歲幣。為了確保和約的順利執行,表明南宋的誠意,秦檜命人誣告岳飛,並對他刑訊逼供,想讓他自己認罪,以此來“名正言順”地讓他伏法,但是卻毫無所獲,最後等不及的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處死岳飛。當年,岳飛只有三十九歲。

岳飛遇難後,秦檜沒有放過他的妻子兒女,處置方式令人憤怒

都說“禍不及妻兒”,講得就是做人要網開一面,不要牽扯無辜,殃及他人。古代謀反是要誅九族的,雖然岳飛以謀反罪被處死,但這個罪是莫須有的,沒有證據能夠證明他確實想謀反,他被處死,已經讓天下人不服,如果再以此處死他全家的話恐怕更是說不過去,但是這並不代表著秦檜會放了他的妻子和兒女。

岳飛遇難後,秦檜沒有放過他的妻子兒女,處置方式令人憤怒

岳飛的妻子名叫李娃,據說是她的第二任夫人。李娃是一個非常聰慧幹練的女人,時常幫助岳飛處理軍務,在軍中有很好的口碑。俗話說:“死罪可饒,活罪難逃”。在岳飛遇害後,李娃與幾個非常年幼的兒子被處以流刑,放逐到嶺南。在古代流刑也是非常重的處罰,這並不像現代人印象中去邊疆討生活那麼輕鬆,一路上要受到押送人的欺壓,到苦寒之地要艱難生存,還要受到嚴格的監管,沒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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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流刑死亡率非常高,很多人在得知被處以流刑後選擇了自盡。也就是說,秦檜等人有意置岳飛家人於死地,只是換了個法子,沒有那麼直接而已。所以,秦檜陰險對待岳飛家人的方式真的讓人覺得很憤怒,當時就有很多人求情,請求放寬對岳家人的處罰,卻都無果而終。

可貴的是,李娃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孩子們是岳家的希望,她必須要保護岳家的血脈。她和兒子嶽雷、嶽霖、嶽震、嶽霆以及長子岳雲的家眷一起被押送到惠州,被監管在一個破草屋裡,沒有人身自由。甚至地方官為了迎合上意,主動請旨斷了他們少之又少的糧食供應。岳家孤兒寡母在嶺南惡劣的條件下艱難生存了二十一年。其中尤其遺憾的是,二兒子嶽雷在流放的過程中不幸去世。

岳飛遇難後,秦檜沒有放過他的妻子兒女,處置方式令人憤怒

岳飛的大兒子岳雲常年跟隨父親在軍中征戰,頗有戰功,已經在岳家軍中擔任要職,秦檜等人自然知道他的影響力,所以岳雲肯定是無法活命。1142年的除夕,岳雲和岳飛的部將張憲一同被殺,時年只有二十三歲,他的家眷跟隨李娃被流放。

岳飛還有兩個女兒,其中大女兒叫嶽安娘,不管是正史還是也是都沒有過多的記載,所以她最後的下落無從查起,但是可以料想在家破人亡的情況下,一個弱女子生活得必然是非常艱難。

岳飛二女兒叫嶽孝娥,她在正史中也沒有記載,多見於野史和地方史志中。話說,當她得知父親和大哥含冤而死的時候,到處奔走為父兄伸冤,但是卻沒有任何結果,最後懷抱銀瓶,憤然投井,含恨而死!因此,後世也叫她嶽銀瓶,為她建廟供奉,紀念她的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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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運的是,李娃帶著流放的幾個孩子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1162年,宋孝宗為岳飛平反,李娃恢復以往的身份,並隨後被加封為楚國夫人,其他兒子也被封了侯爵。1175年,李娃去世,遵照她想要陪伴岳母的遺願,宋孝宗準其安葬在岳飛母親的附近。

昏君奸臣陷害忠良令人氣憤,所幸有賢妻良母李娃忍辱負重守護岳家血脈,讓人欽佩和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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