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天然氣價格每方漲三毛 對低收入家庭繼續實行優惠

19日,記者從濟南濟南市發改委獲悉,按照國家發改委、省物價局關於天然氣門站價格政策調整的有關要求和《濟南市燃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規定,經濟南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9月20日起,濟南啟動實施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對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

2018年5月,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規定:從2018年6月10日起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目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此次最大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省物價局也做出來相關規定。

國家發改委、省物價局上述政策實施後,影響濟南天然氣上游價格上漲。2015年濟南發佈的《關於完善〈濟南市燃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濟價格字〔2015〕88號)文件規定:當上遊燃氣門站價格和管道運輸價格調整,需同時間、同方向調整下游銷售價格時,由濟南市物價局按照聯動公式計算出調整金額,非居民用氣價格和居民各檔用氣銷售價格統一按照調整額調整,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經過前期測算,並報請濟南市政府同意,濟南決定實施價格聯動機制,自2018年9月20日起調整濟南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如下:

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年用氣量216立方米以內(含)第一階梯氣價由每立方米3.00元調整為3.30元;年用氣量216-360立方米(含)第二階梯氣價由每立方米3.60元調整為3.90元;年用氣量360立方米以上第三階梯氣價由每立方米4.50元調整為4.80元。此次價格調整對居民家庭生活影響較小,按每戶每月用氣18立方米測算,每月增加支出5.40元。

學校、托幼園所、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價格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執行,即每立方米3.60元(不包括採暖鍋爐用氣)。

對低收入家庭及燃氣壁掛爐採暖用戶的優惠保障政策:對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濟南市特困職工優待證》的用戶,仍然按照每立方米2.70元執行,不執行階梯氣價;燃氣壁掛爐採暖用戶由每立方米3.00元調整為3.30元,按《濟南市冬季清潔採暖氣代煤電代煤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政辦字〔2017〕69號)精神,不執行階梯氣價;燃氣壁掛爐採暖用戶的政府補貼按《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明確我市清潔採暖氣代煤電代煤工程資金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濟政辦函[2017]24號)規定:用氣費按照每立方米1.00元的標準補貼用戶,每戶每年最高補貼1200元,用氣量不足1200立方米的據實補貼。這些優惠保障政策充分體現了政府“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

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基準價格由每立方3.00元調整為3.30元,燃氣經營企業可以基準銷售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確定具體銷售價格。

這一次價格調整,是因為2018年5月,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規定從2018年6月10日起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目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此次最大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

因此,今年多地都對天然氣價格進行了調整。其中,今年7月10日起,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35元/立方米。調整後,居民用氣價格具體為:第一檔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檔為2.85元,第三檔為4.25元。

9月1日起,湖南常德市正式上調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市城區第一檔氣價上調0.2元/立方米,第二檔氣價上調0.23元/立方米,第三檔氣價上調0.29/立方米。同時,下調市城區非居民氣價0.02元/立方米,由3.22元/立方米調整為3.2元/立方米。

河北廊坊市近日也發佈徵求意見稿,擬將疏導後的天然氣居民銷售價格上調0.23元/立方米,調整至2.47元/立方米。此前,河北省內的滄州、保定、張家口也召開聽證會,滄州市上調0.23元/立方米,保定市上調0.28元/立方米,張家口市上調0.3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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