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我省今年居民用氣基準門站 價格暫不允許上浮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記者 鄭伊琛)6月9日,陝西省物價局下發通知,國家規定我省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23元,今年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暫不允許上浮,2019年6月10日後允許浮動。

今年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暫不允許上浮

國家規定,我省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23元(含稅,下同),今年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暫不允許上浮,2019年6月10日後允許浮動。

根據我省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和價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國家調整上游門站價格的實際情況,自2018年6月10日起調整省內天然氣公司管道運輸價格,實現居民用氣與非居民用氣管道運輸價格並軌目標。同步取消省天然氣公司供加氣母站(含城市管網轉供的加氣母站)用氣在當地價格基礎上每立方米加收0.2元的規定,加氣母站與當地其他用戶執行相同用氣價格。省局委託設區市物價部門核定的其他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也應按相關辦法規定加快理順。

從緊從嚴安排用戶終端銷售價格

我省天然氣上游門站價格和中游省內管道運輸價格理順後,各地將要加強城市配氣價格監管,並儘快啟動價格聽證等定調價程序,綜合考慮上游門站價格和中游管道運輸價格調整、增值稅稅率下調、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等因素,從緊從嚴安排用戶終端銷售價格。加快實現配氣環節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目標,在不過多增加居民用氣價格上漲負擔的同時,適度降低偏高的非居民用氣價格。本次調價有條件實現價格並軌的城市可直接並軌,條件暫不具備的城市儘量縮小价差,減少不同用戶之間的交叉補貼,還原天然氣商品價值屬性,引導天然氣用戶合理節約用氣。各地天然氣價格調整疏導工作原則上應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

加快建立上下游聯動的彈性價格機制

各地要加快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在今年居民用氣價格調整聽證會時將價格聯動機制一併聽證。聽證通過後,今後各城市燃氣經營企業配氣成本價格無變化,僅疏導上游門站和中游管道運輸價格調整影響,則無需召開價格聽證會,按照價格聯動傳導機制同步予以實施。推行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利用價格槓桿促進削峰填谷,引導企業增加儲氣和淡旺季調節能力。鼓勵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和用戶積極進入天然氣交易平臺進行公開透明交易,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形成市場交易價格。

對低收入群體給予適當補貼

各地居民用氣價格理順後,對低收入群體和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給予適當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縣財政予以解決,省級財政依據市縣補貼情況,從環境專項治理資金中給予適當資金支持。

燃氣企業不得擅自停氣或臨時增加限購

要求上游門站價格允許浮動後,供氣企業要與下游燃氣企業充分溝通,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前,燃氣企業不得擅自停氣或臨時增加限購措施,要根據購氣人員數量增加情況,適當增加銷售營業網點,延長營業時間,保證用戶及時足額購氣。加大價格檢查巡查力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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