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車用乙醇汽油管理辦法」開徵民意 10月1日全市封閉銷售車用乙醇汽油

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是減少汽車尾氣汙染的一個好辦法。昨天,市發改委發佈《天津市調合配送和銷售車用乙醇汽油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開徵民意。根據意見稿,從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將在全市封閉銷售車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本市“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开征民意 10月1日全市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

車用乙醇汽油,是指依據國家標準、用變性燃料乙醇和組分汽油混合形成的清潔型燃料。根據意見稿,從本月30日全市封閉運行起,除軍隊特需、國家和特種儲備、工業生產用油外,本市行政區域內全部實現車用乙醇汽油替代,替代範圍涵蓋89、92、95、98等全牌號,不再銷售普通汽油。本市推廣使用車用乙醇過程中,各承擔車輛油路清洗維護作業的企業應做好油路清洗維護的技術支持,按照企業在行業管理部門報備並公示的工時單價和工時定額合理收費,保證清洗維護質量。同時,車用乙醇汽油的零售價格實行明碼標價,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可在不超過本市公佈的同牌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格前提下,自主確定車用乙醇汽油具體零售價格。

此外,從下月開始,本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若仍對外銷售普通汽油,將由商務部門根據相關規定處罰。企業在車用乙醇汽油經營活動中,一旦違反管理辦法相關行為,將由處罰機關建立失信企業記錄,並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天津市行政機關聯合獎懲監管系統,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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