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仲「收碼」?都有人挨抓了!

以案释法|仲“收码”?都有人挨抓了!

以案释法|仲“收码”?都有人挨抓了!

不滿足於水果攤買賣的營生,竟利用微信非法收受“六合彩”,上報給莊家,從中非法牟利。鐵山港區檢察院以涉嫌賭博罪對黃某某提起公訴,近日,黃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2萬元。

鐵山港區檢察院經審查查明:

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期間,黃某某利用自己經營水果攤的便利,通過微信接受“六合彩”投注(俗稱“收碼”),隨後上報給莊家。莊家按照投注額的3%支付提成給黃某某。按照上述方式,黃某某收受賭資總計32萬餘元。

以案释法|仲“收码”?都有人挨抓了!

檢察官提醒

雖然有人常說:“小賭怡情”,但賭博為我國現行法律所禁止。

近年來,鐵山港區農村乃至全市轄區盛行購買“香港六合彩”,即按照從1至49中選取數字或按十二生肖等方式下注,莊家按照一定倍數進行賠付,俗稱“買碼”,屢禁不止。

其中,就有人作為中間人非法“收碼”後上報給莊家,以獲取提成,牟取非法利益。在這裡需要指出的是,不僅賭博行為會受到法律處罰,其本身也危害極大,容易成為衍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溫床。

莊家和“收碼”的中間人也會因“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而觸犯刑法,若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累計達5000元以上、賭資累計達5萬元以上或參賭人數達20人以上,均涉嫌賭博罪,依照刑法規定應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來源丨鐵山港檢察院

審核丨談雋鑫、莫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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