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爲「解救」女友小姨子 竟用鏟子將他人劈成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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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解救”女友小姨子 竟用鏟子將他人劈成重傷!

張全這個人,當地警方可以說是非常熟悉他了,他曾因吸毒、賭博、打架多次受到警方的處理,談到這起血案,轄區派出所也覺得非常的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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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處理張全涉毒案件時,警方就從側面瞭解到了張全在家中有毆打妻子,並且持刀威脅其他親屬的情況。可是,當時警方想要追查此事,張全的妻子卻始終不肯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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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紹說,張全的妻子孫琪(化名),平時在家中受盡欺凌,張全只要一喝酒或者是心情不好就拿她出氣。更可怕的是,他不光是赤手空拳的毆打,還會用刀對準了自己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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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夢稱張全經常對小姨動手,每當小姨回到家的時候都能夠在她身上看到傷痕。一次次的傷害,讓孫琪無法再忍受下去,她偷偷離開了家,四處躲藏。偶爾回到貴溪的時候,就住在姐姐的一套房子內。在這段時間裡,張全不止一次持刀前往孫琪的親屬家中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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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讓張全儘快離去,每次孫琪的親屬都會拿出一筆錢來打發他離開。可是,沒有經濟來源的張全,彷彿看到了生財之道,三番五次登門,令孫琪的家屬也不堪其擾。

在事發前一個星期,張全不知道從哪兒得到消息,自己的妻子返回了貴溪,並且就居住在她姐姐的房子內。張全強行撬開了門鎖,在裡面等到了妻子孫琪,並且對她實施毆打,忍無可忍的孫琪終於選擇了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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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之後,孫琪起訴到當地法院,要求和張全解除婚姻關係。開庭時間沒想到在開庭前幾天,對孫琪和家屬報警並且要求離婚極為不滿的張全,找上了門,之後被趕來幫忙的王明等人打成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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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被關在看守所內的是胡夢的男友和他們好友們,被打傷入院至今未能脫險的是胡夢的姨夫,一家人陷入了兩難的境地,任何一方出事對他們來說都是打擊。

血案發生之後,孫琪撤銷了訴訟請求,安心照顧和張全所生的兒子,不願意再談自己的往事。而對王明一方,警方會如何定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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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對案件當時的情況,做了細緻的調查,初步給出了他們的結論。警方的解釋是,在監控視頻當中,王明在第一次遭到持刀威脅後返回車中,並且車輛向前行駛一段距離,期間張全並未阻攔他們離開,而王明三人他們卻再次下車並且持械打鬥,因此不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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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起案件的定性,律師王挺劍表示他的看法和警方基本一致。儘管,三名嫌疑人都聲稱自己是迫不得已,但是從監控拍攝的現場情況來看,選擇事態如何發展的主動權仍在王明手中。

事後防衛,又稱“遲誤防衛”,是指對已經結束的不法侵害行為實施防衛行為,防衛不適時的一種情況。事後防衛不合符正當防衛的條件,因此不屬於正當防衛,造成危害後果構成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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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當反身去追拿刀的那個人,實際上也就是去傷害他的一種狀態,有可能他拿著刀什麼都不動,就站在那裡,也可能會被打,在法律上我們還是把他認定為故意傷害的一種心態。”

根據警方調查的情況來看,王明聲稱自己是抱著勸架的目的前往,但是在達到事發地之前,他曾與張全直接通過電話,雙方在電話中還發生爭吵,如今張全重傷入院,王明究竟是“約架”還是勸誡,目的性難以確定。

考慮到事情發生前,張全存在過錯行為,且吳兵、李超二人和張全毫無關聯,王明三人故意對其實施報復傷害的可能性很小,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法院對三人的判決。原先是屬於受害方的狀態,出於一種情景上的義憤或者是本能反擊的這種狀態才實施傷害對你加害人的一種行為,這種情況下,法律上都會對行為人給予一定的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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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間,王明三人與家人鐵窗相隔,張全傷重再難恢復如初。或許正如王明所說他們真的沒想傷害張全,但是血案已經發生,相信法律能給予他們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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