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遇「腸梗阻」偏離並軌初衷

據《華商報》報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因陝西山陽縣三家公立醫院未補繳從2014年10月至今的養老保險,致使取消財政支付工資制度的40餘名“中人”(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的退休金從今年1月至今無法正常發放,醫保暫停。

從2014年10月起,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我國就已從制度上實現了養老保險雙軌制的並軌。這一時間點的確定,同時使得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改革前參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中人”和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界限被劃分清楚,“老人”和“中人”的養老待遇計發方式也有了明確規定。

更為重要的是,根據國務院相關改革方案,無論地方何時出臺養老金並軌實施方案,無論參保繳費從何時真正開始,但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都得從2014年10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單位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由單位代扣代繳。不難看出,對於“中人”補繳社保費用,原單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由此也產生了一個不甚明瞭的問題,補繳所需資金是由財政補貼還是單位自籌?從制度層面來看,這恐怕不只是山陽縣需要面對的難題。

據相關報道,山陽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曾給縣政府打過報告,縣政府也下發過督辦通知,要求事業機構有關單位必須在今年4月26日前將單位承擔的養老保險足額徵繳至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但收效甚微。而山陽縣三家公立醫院院長均表示,養老保險補繳數額巨大,醫院無力承擔,仍需與相關部門協調。

不可否認,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費用補繳,無論是由財政負擔,還是單位自籌,對兩者來說都是巨大的負擔,尤其對於那些自收自支或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更是“壓力山大”。即便由財政和事業單位共同負擔,也存在兩者之間的比例劃分難題。但不管怎樣,在並軌過程中,各級政府理應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能讓退休人員待遇遭遇“腸梗阻”。當一項改革的負擔最終轉移到普通百姓身上,不能讓百姓享受到改革帶來的便利,顯然會失去其應有的意義。

(據《快樂老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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