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劉強東案或「反轉」 美國檢方可能不起訴 告也告不贏!

劉強東涉嫌性侵案還在持續發酵,距離劉強東被捕已經過去兩週,美國明州檢方和警察公佈的信息有限,上週五明州警局發佈消息,針對該案件的調查還在繼續。

但今天北美留學生日報發表文章指出,貌似這場案子要成了“爛尾”,從種種跡象表明,現在要面臨一種可能的結果,那就是美國檢方放棄刑事起訴劉強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斷?下面來聽專業人士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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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知乎上曾經擔任過明尼蘇達州檢察官助理的王瑞恩的分析,在明州,強姦屬於刑事案件,哪怕受害者不起訴,檢方也會根據證據的強度決定是否起訴。

而證據強度直接決定勝訴概率,證據強度又取決於檢方能從警方所提交的證據中獲得多少有利信息,能掌握多少有利證人,能否回應辯護一方提出的“合理懷疑”。

在美國,檢察官也有“業績指標”,那就是公訴案件的勝訴率。

簡單說,就是檢察官決定起訴一個人,最終是否能判刑,如果案子最後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而讓這個人無罪,那麼就是浪費國家公共資源。所以在美國,在刑事案件中敗訴,會有很多公眾輿論的壓力,會被批評浪費納稅人的錢,因此檢方如果不是擁有強有力的證據和證人,是不會打一場註定會失敗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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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劉強東的案件,要定罪性侵需要“排除合理懷疑”,確定發生了性行為丶受害者沒有同意丶存在威脅和暴力行為。檢方必須證明這些事實的存在,可是根據現在的情況。

劉強東這一面也有很多可以反駁檢方的依據:

首先,劉強東送受害女生回公寓的時候被鄰居看到兩人手牽手,彼此依偎走入公寓,女方沒有掙扎和呼救,甚至無法判斷是不是男女朋友關係;

受害女生先後報過兩次警,第一次報警後與警察解釋,認為沒有逮捕的必要,但第二天又再次報警才實施逮捕,這樣的行為也會讓人有所疑惑。

按照明州的司法程序,最後在判決的時候,陪審團可能會有人堅持認為存在合理懷疑,那麼檢方就會敗訴。因此,劉強東被判定性侵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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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檢方最終確認不起訴劉強東,那麼受害者女生可以做的就是發起民事訴訟,狀告劉強東對其構成“非法限制自由” “故意導致精神損害”等民事侵權行為,從而要求獲得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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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劉強東案件最後是不是會不了了之,他的形象已經崩塌,好丈夫專情男人的形象盡毀,成為了很多人的謾罵對象。而受到這個事件的影響,劉強東的京東公司股價大跌,美國市場投資者甚至要聯合提起訴訟狀告京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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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為止,劉強東的妻子奶茶妹妹一直未發聲,之前有消息指出事發時奶茶妹妹也陪同丈夫到明州大學學習,只是沒有參加晚宴,而具體實情如何,當天晚宴到底有沒有灌酒丶之後發生了什麼,也許真相永遠不會有大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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