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難,停車改革更難|第一視角看當下上海社區停車治理之痛

小編按:颱風“安比”前腳剛走,上海浦東臨沂八村的火災打破了暴風雨後短暫的寧靜。擔負救援工作的消防車卻因為小區道路被車子停滿變得狹窄,而不能及時進入小區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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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主潘先生記錄下來的消防車受阻過程)

因為小區中亂停車佔據通道而耽誤搶救的報道也層出不窮,甚至為此耽誤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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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難,停車改革更難|第一視角看當下上海社區停車治理之痛

隨著城市的發展,人均汽車保有量的持續增長,停車問題越來越嚴重,竟然逼得人放棄自己的工作,只為搶車位!

許迎是陸家嘴某公司的一名辦公室經理,自認也屬於事業型女性,但她近來打算辭職了。究其原因,竟是為了方便在自家所在的連城新苑小區搶車位。“下班了!回去搶車位!”工作日傍晚六點,許迎下班前都要在鄰居微信群裡吼一聲,得到鄰居們一片感同身受的附和。她的同事也對此充滿同情:“快回去吧!”每次,許迎都是拿上外套拎上包,風馳電掣往車庫趕。“我不停地變道、超車,緊趕慢趕,到小區大概要40分鐘。”18時40分,對連城新苑的停車族來說是個微妙的時間點,運氣好了能趕上空位,不然只能一圈一圈在小區裡兜,甚至不得不停到隔壁小區去。“已經嚴重影響我的情緒了。”許迎告訴記者,“有時上班也沒有心思,就在想停車的問題,一旦有機會就想提前開溜,如果下班有點什麼事耽擱幾分鐘就更心急火燎。而如果當天停到車位就鬆一口氣,好像完成了一天中最重要的任務;如果停不到,心情就很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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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圖源自網絡)

“停車問題”這把長期懸在小區治理頭頂的“達摩克利斯劍”,它牽扯到了車位數量是否滿足小區業主,停車費的收取等問題,尤其是在車位配比嚴重不足的小區中,大家更是飽受折磨。停車難,難於上青天,然而有一件事情比停車更困難,那就是停車改革

7月初,上海仁恆河濱停車費從一天5元漲到50元引起了小區業主的不滿,直呼“這是獅子大開口”,然而小區物業卻表示在去年的業主大會上這份調價方案已經通過。雖然在程序上已經經過了表決,但是依舊不能被廣大業主接受,引起了廣大業主的不滿。

在小區中進行停車制度的改革,是群體性決策的一個行為,居住的小區是各方意見集合的場地。

A類人群(擁有產權車位): 加強管理、最好可以大幅提高地面停車費。

B類人群(無產權車位,有車者):加強管理,禁止外來車輛入駐,不贊成提高停車費。

C類人群(無產權車位、無車者):加強管理,怎麼實施都行,無所謂。

社區的群體性決策要慎重,沒有完美的替代方案,或者大家還無法理解這個替代方案的時候寧願不去推動。在這個過程中,相互之間的不理解和不合作往往會使得停車改革不了了之。

借用一位讀者的評論,“瘡,流膿了,才容易醫好。半生不熟的,一碰就痛,怪你醫術差。

”這般釜底抽薪,置死地而後生的做法實際也是來之不易,今天我們從一位業委會參與者的第一視角直擊停車改革困境,看看現實中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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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改革是每個小區最頭疼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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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小區在今年年初成功更換物業之後,業委會想借此機會大刀闊斧對停車制度進行改革,解決這一沉痾積弊,但是在這過程中,新挑戰層出不窮...

1、停車之苦

車輛堵塞道路恐隱患

這一切都要從2008開始說起,該小區停車狀況便日漸惡化,道路兩邊塞滿了車,不少車主還停車堵住了樓道進出口或是閘門一般橫在路口。由於車主沒在車上留下電話,物業也沒有詳盡的車主資料,無法聯繫到車主及時挪車,一時也拿這些“霸王車”毫無辦法。

亂停車也帶來了一系列連鎖反應。由於該小區沒有人車分流,兩邊停車後,路當中的空間只容一輛車將將通過,車主都覺得在小區開車簡直比科目二還難。而且,道路空隙只能勉強單車通過,就別說體積更龐大的消防車也能通順行駛了。這是完全無法達到消防標準的,萬一遇到突發狀況,消防車就只能被卡在小區門口,遠水救火。小區道路上,通行的車主心煩意亂,而行人也膽戰心驚。在小區中行走中竟要完全人讓車,一段只有幾十米的路,要是碰上連著好幾輛車開過來,每兩步就得躲一下,更不用說推著嬰兒車或顫顫巍巍的行人。小區行路安全根本無從談起。業主們的生活質量因亂停車大打折扣,

小區宜居程度跳樓式下降,業主們也一時怨聲四起。

2、物業財務賬目不明晰

比這更嚴重的是,物業財務報表上的停車費收入與實際應收相差甚遠!去年年底,經過業委和志願者的連日清點發現,小區平均每天過夜車輛在670-700輛之間,而物業一天收上來的停車費,經推算大概只有300輛。更離譜的是,該小區從2011年開始,每年的停車費收入不升反降,與實際情況相差十萬八千里。

3.收費兩標準業主內部矛盾生

車主內部也矛盾重重。原物業在2009年之後,不再辦理車位包月卡,300多位有包月卡的車主每個月只需花費150元;而越來越多辦不到包月卡的業主只能按照臨時停車標準支付停車費,一天8小時以內5元,8小時以上10元。這就導致,同樣是業主,停車費卻雙重標準,實在有失公平。除了“雙標”,還有一些亂象叢生。在有的業主辦不到包月卡的同時,有的業主卻一戶享有三張包月卡;在有的業主享受不到包月停車的同時,有的租戶卻能享受包月停車;還有其他包月卡私下交易轉包的情形,數不勝數。

在未改革之前,小區暫時使用原有的標準收費。通知公佈的當天有非常多車主湧進物業及業委辦公室,紛紛質問:為什麼我沒有包月卡,原來每天交5元給保安就可以了,新物業一進來就漲價?!甚至有非業主的車主衝進來鬧事。整個一月,進門為了確認是否為業主;出門為了多五塊錢,車輛堵門事件頻頻發生,甚至發生惡性傷人事件,有租戶亂報房號,還打傷了在一旁拿手機錄影的業主。

4.業委會依據材料缺失

問題的發生,也和原來業委會沒有完成相關資料的交接有關。有業主提出:“按原標準執行,你把原標準拿出來給我看看!”但是業委會卻只能無奈回答“標準十幾年就一直張貼在小區收費崗亭旁。”為什麼只能這麼回答?因為上屆業委會根本沒有就相關資料與當屆業委進行過交接。也就無法明確回答,原標準到底是物業還是業委決定的?是哪屆業委什麼時候決定的?有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有沒有相關決議文件?等等的問題。而上屆業委會也是“背鍋俠”,因為C小區到現在的五屆業委會,從來就沒有換屆資料交接這一說。

原始文件、材料全無。

直到四月初,發生了一個極端案例...

一位無包月卡業主在小區內停車四天,出門收費四十。該業主及兩名同車人員堵門,從門崗吵到物業辦公室,最後要業委會出面解釋。業委會工作人員到場後,在社區民警的陪同下和他解釋了半天,這位業主只有一句話:“我以前付多少,現在也付多少!”最後三人將業委會人員堵在物業辦公室裡,推搡威脅,胡攪蠻纏,叫罵連篇。更讓人驚訝的是,報警後,出警人員過來的第一句話就是:“商量商量,各退一步”。於是這三個人更囂張了:“就不付錢,搞死你!”最後還與民警勾肩搭背地笑眯眯地走了。

改革之苦

在這種混亂的局面下,業委和志願者經過三四個月地仔細考慮,最後在四月底貼出公示,針對新的停車管理制度,準備召開業主大會進行表決,對原有的停車規定進行整改。五月中下,該方案順利通過表決,將於七月一日正式實施。在新方案中,地面停車實行“實時計費”模式,多停多付,少停少付,不停不付。具體規則是,業主(包括其直系親屬)第一輛車0.4元/小時;業主第二輛車及租戶1.2元/小時;其他車一律10元/小時,上不封頂。

這個模式在於:1、業主內部達到了公平,並最大限度保障每戶業主的基本停車權利;2、通過提升臨停車輛的停車費,原來由於8小時內5元形成的價格窪地填平了,並且比小區外停車費高出不少,可以驅逐大量因在附近健身、上課接送孩子而停靠的外來車輛。

從六月初開始,業委及志願者便著手依照業主大會的通過的規則,審核業主提交的車輛材料。雖儘可能兼顧所有人的公平停車權利,然而,在停車規定進行改革之後,圍繞停車問題依舊爭吵不斷:

1.在多繳費上,有部分原來150元包月的業主不幹了。這部分業主多是車輛長停小區,一兩個月都不見得動一次。按時計費對他們來說,每個月費用最多可能翻一番。於是有叫罵的:“你們業委會找新物業進來,別的事情不做,就知道收錢!你們還是為業主做事的嗎?!”有的向業委會、居委會訴苦:“雙退休人員,國家讓我們‘享受生活’,所以買了車,但每個月多一百塊承擔不起……從2005年開始,該小區包月停車就是150元,十二年後,在極端情況下會多支出150元,無法理解,無法接受。

還有租戶各方投訴,指針對租戶漲價違法違規;以及有出租房屋的房東在業主群裡也開始抱團嗆聲:你們這麼幹,我們的租金就要少了!你們也會有這一天的!等著吧!

2.審核資料時,需要考慮到各種情形,於是設置了各類車各自的審核標準,也經公示、公告,並經業主大會投票通過了。但實際實施起來,卻又是另一番情形了。

C小區分了15個批次公佈通過審核的車輛,頭幾次車輛數目較多,業委要求物業在每棟樓的大門上張貼車牌名錄,以及審核各類車輛所需的不同材料。有的業主自己沒看到愛車的車牌,就直接質問業委是不是工作不認真;有的業主根本不看張貼的名錄,卻在群裡問審核人員:“我通過了嗎?”直到七月中,還有業主登記車輛時,埋怨為什麼不告訴他/她需要哪些材料。

還有人質問登記車輛為什麼要審核房產證、身份證?或者拍著臺子問,“我女朋友的車為什麼不能算親屬車輛?”有的業主為了證明親屬關係,提供了各種稀奇古怪的材料,物業前臺如果初審不確定,就會拿給業委會審,業委會要是有遲疑或對材料存疑,業主就跟著衝進來叫罵。最極端的一例是,因為登記不順,該業主說了這樣一番話:“我不想和你們搞,要登記就登記,我是業主,我在小區不用付錢!你們好好去看看《上海市房屋管理條例》!”

3.新方案實施後,雖然門口張貼了醒目的收費標準,進門保安還會口頭告知,及要求訪客車輛簽署知情書,但同樣出現了好幾起堵門狀況。有業主喝了酒之後,嫌八十塊收費太貴,拿出自己簽名的知情書又耍賴,還幫著朋友一起吵。有父母沒為常來探望的兒子登記車輛,得知停車收費一百後,爭執了半天,說“我們不知道什麼車輛改革、車輛登記”。這兩起事件最後都以報警告終。

4.車改方案通過後,為確保消防安全,在小區內部主幹道上用輕便的塑料筒拉線攔出人行道,緊急情況下,可立即撤去人行道設置,供大型特種車輛通行。為求穩定,業委會和居委會採取分段拉線的方式進行壓力測試。剛攔出第一段時,大家拍手叫好,外來車輛趕出去了,老人小孩走路也安全了。當第二第三段攔起來之後,就開始有車主抱怨人行道攔太多,沒地方停車了。

此外,由於車位劃線方案和費用尚需再召開業主大會表決,於是,目前的停車狀況也大大出乎業委會和物業的預料。兩、三輛車停掉五輛車的位置的;明明還有道路以外的規劃車位可以停,為了不被人橫停在車頭前,妨礙自己後續出行,直接把車橫停在車位前的;甚至還有挪開人行道設置停車的。

這半年來C小區為了停車這件事發生的種種亂象都在這裡了。雖然是一個很小的案例,但還是能從中一窺當下整個上海社區治理的痛點。

詳解痛點

1.停車是1990年代末到2008之前交付的商品房小區的共同之痛:車位比極小,人車不分流,不但停車難,走路同樣很難。但是和工人新村及售後公房不同的是,這些商品房小區的業主有極強的私權意識和生活品質要求,尤其在C小區這種以園林綠化聞名的小區裡,毀綠改車位,根本行不通。但要想完全達到消防整改要求,小區地面就只能停490輛車,而目前拉人行道線之後,每晚停在小區裡的車輛數在550-580之間。還有近一百輛車要怎麼辦?這還是在已經在小區外包了商業性車位或錯時停車位的業主車沒有迴流的情況下。業委和物業在目前這種情形下,也不敢再貿然往外趕車。

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方法就是業委、居委、物業、街道、鎮乃至區政府聯動協調、增加周邊停車位。

比如在暫未使用的建築空地規劃停車位,可包月可錯時。再比如,在周邊新建的商業設施中增加停車容量。C小區曾於去年將停車問題通過人大代表遞交到區人大,但尚未有下文。

2. 業主的法治和公共意識極其薄弱。

C小區的居民總體素質不算低,大部分都是中產階層以上人士。但是他們的觀念、意識卻跟不上他們的身份,各種奇談怪論層出不窮。比如“我們又不是外國,通過了新的停車管理方案又怎樣,還不是愛怎麼停就怎麼停”;或者質問業委“誰給你們的權力可以漲停車費?”又或者以為停車規則和收費標準都是物業制定的。完全不瞭解業主大會、業委會和物業之間的法律關係;也完全沒有作為小區業主,主動關心小區事務的意識。

自私自利的言論和行為就更多,如上文提到的,人行道拉線加長,減少了停車位20個停車位,就有不少車主開始指責業委或物業得寸進尺,故意增加人車矛盾。但事實是,單邊停車首先是為了滿足消防要求;其次,小區本來就沒有規劃地面道路車位,從沒車或有產權車位的業主角度出發,他們當然希望除了200個左右的規劃車位之外,地面上不要停一輛車,並且停車費收得越高越好。業委的新方案其實兼顧到了每一方的需求,但很多人只從自己的角度看問題。

更何況,兩輛車三輛車停掉五輛車的位置,車主們是不是更應該想想從公德出發,怎麼規範自己的停車行為?

此類狀況,就需要通過居委、房辦等部門加強相應的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黨支部應該帶頭進行學習,可以加強黨建互聯、互動,請其他社區、單位瞭解相關知識的黨員給本支部的黨員進行講解和諮詢。這樣既可以豐富黨組織生活的形式,又可以將相關知識傳遞給更多不同年齡階段的人。在現實中,也要更嚴格地要求自己,敬畏法律,敬畏法治,從而更好地發揮黨的領導作用。居委的樓組長會議也是一個宣傳的途徑。畢竟每個年齡段的人群都有其特定的傳播渠道,針對老年居民,通過居委的口口相傳更有針對性和效率。

3.居委、房辦、業委、物業、網格中心、警務、開發商等各部門都要切實行使好各自的工作責任

從上文可以發現,由於前業委換屆時,資料交接程序缺失,一定程度上,降低了C小區車改的合法性。因為現業委確實無法拿出相關的業主大會決議和其他資料以回答業主們的質問。這說明,居委在工作中沒有盡到“監督和指導業委工作”的法定責任。

目前,C小區的業委、居委和房辦之間溝通、合作比較順暢。關於車改的投訴轉到房辦後,經過溝通,業委可以將最詳盡的信息告知房辦,以便他們切實、準確地回覆業主。也正是在這樣的溝通中,雙方都提高了各自的業務水平。

而業委、居委、物業的順暢交流,也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居委和物業積極與周邊單位聯繫、協調,即將為本社區居民爭取到一片臨時停車場,以解決燃眉之急。網格中心更要為業委、居委、物業理順各“條”和“塊”之間的關係,使工作更有成效。

而警務部門則需要加強小區物權類糾紛相關知識的學習。北方某省曾發生和上文提到的出警人員一樣的情況,許多民警主觀上就不認同小區的各項規約對本小區業主有類似法律的約束作用,也不理解物權和自治為何物。一上來就開始“搗糨糊”,要求“各退一步”。最後省委發文,要求警務人員針對此類事件,只處理治安問題,對小區實行自治的規約不要擅加評斷。

還有一個痛點是C小區沒有,但很多小區普遍存在的。那就是地面固定車位的問題。由於既得利益者眾多,通常這些小區想要進行車改就非常困難。但問題在於,其一,地面道路為小區全體業主共有,不能為某個業主所獨佔;二,車位無法高效率使用,人為造成停車困難。這種情況,物業、開發商、業委從一開始就要堅決杜絕。對於存量問題,物業、開發商、居委、房辦、街道都要行動起來,不要讓停車問題人為地難上加難。

總之,各方的通力合作,聽取並解決社區群眾的切身需求,才能使一個小區、一個社區的生活和治理到達一個令各方滿意的境地。

作者繫上海市閔行區某小區業委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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