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醫療和養老保險嗎?

緊張228


只要是年滿16週歲的中國公民,就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力,毋庸置疑!

下面,我用我所見到的1969年到1985年的社辦教師,1985年以前擔任過社辦教師(原民師)中後來轉為大小隊幹部、因自身原因回到生產隊務農的和通過考試沒有錄取的,至今仍在農村與沒當過社辦教師的農民一樣務農,又因沒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不能享受養老金的原社辦教師(也就是大家說的原民師)當時與現在的具體情況,來回答這個問題吧。

我是1969年下鄉、1979年返城到縣農業銀行工作的知青,大多時間工作在駐鄉鎮的農行營業所。十年下鄉,在生產隊和生產大隊當會計、團支部書記八年。當時上級號召把小學辦到大隊,把中學(含高中)辦到公社,這樣教師就明顯不夠用,原有的公辦教師大部分去教初中高中。由於文革影響,師範生畢業生很少,城裡的學校滿足不了,更不用說到農村任教了。沒辦法公社就要求生產大隊在社員中選派人到學校當教師,解決了教師不足的問題。

在那個時候,生產隊的年輕人能當上民師(農村叫社辦教師)的確是讓同齡人羨慕的事,並且還引起了一些文化素養高但因家庭出身等原因沒被選派的人的不滿。也就是說那個時候能當上民師的人,是生產隊同齡人中的佼佼者,但不完全是生產隊同齡人中的優秀者。

那時候的社辦教師從事教師工作,有星期天寒暑假,拿著高於一般社員、低於大隊書記主任與大隊會計、生產隊隊長一樣的工分。後來這些社辦教師中的優秀者,當然也有佼佼者陸續轉為公辦教師,還有的到生產大隊當了黨支部書記或大隊長,也有被錄用為公社幹部、縣機關幹部的。當然也有一些因個人原因(諸如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辭職或被辭退又回到生產隊務農的。

從1984、1985年起國家為了減輕地方辦學的經濟負擔,通過考試擇優錄取大部分民師都轉為公辦教師,沒錄取都回村務農(1986年是最後一年組織考試)。還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7〕32號)文件精神,1985年12月31日前“持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民辦教師任用證,並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民辦教師”

實行退養政策,退養費收入標準按不低於當地(以旗縣為單位)公辦退休教師平均退休費收入三分之二的標準執行。

近年來,還根據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教人[2011]8號)精神,又對1985年以前擔任過社辦教師(原民師)且離開教師崗位的人,按教齡(不超過12年)給予了一次性經濟補助。把這個時限界定在1985年底以前,是因為這個時候國家已經不再允許招錄民師了。

上圖為《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教人[2011]8號)第三條

至於你問應該不應該給原民師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實際上國家在1997年就把民師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了(我們這裡1998年開始的)。由於當時有一些人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認識不夠,錯過了參保機會。不過後來大部分參加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前身)。當然現在也還有少部分人沒參保。社會養老保險畢竟是保險,社會保險基金來源於參保人繳費及政府補貼,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退休時從社保局領取的養老金,是參保人在社會保險基金中得到的,不是國家分給每一位公民的福利,不參保繳費就不會得到養老金。

上圖為《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教人[2011]8號)第四條

這是我的所見,不代表其他地方。

現在大家都在關心的“原民師”的事,對此,我建議大家應在呼籲沒參加社會保險的“原民師”參加社會保險,讓他得到因參加社保在養老、醫療等方面的保障上下功夫;呼籲社會多為那些沒有參加社會保險而沒有養老金導致養老、醫療發生困難的“原民師”多發放一些福利性的經濟補助上下功夫,而不應該在呼籲社保局在社會保險基金中為不參保不繳費的“原民師”發放養老金待遇上浪費精力。

至於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不論是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還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都必須實際繳費,沒有視同繳費規定,所以每個參保人員都必須實際繳費,才能享受醫保待遇。這個你懂得。



我愛我家214230147


民辦代課教師是在我國特殊國情下的歷史產物,在上個世紀,我國百業待興,為了更好的發展教育,需要大批教師,可是又沒有足夠教師,大批知識分子響應國家政策,解決了當時師資力量嚴重不足的問題,為國家教育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


隨著改革開放,我國師資力量逐漸壯大,對民辦代課教師進行了整頓清理,有的民辦代課教師被辭退,有的成為正式教師,但是被辭退的民辦代課教師中很多人把大好青春獻給了國家,現在快到退休年齡了醫療和養老保險還沒有保障。


這個是歷史遺留問題,這些原民辦代課教師在當時任勞任怨,不僅要教書,還要抓生產,也許他們學歷並沒有那麼高,但是為國家為教育事業做出過重要貢獻,尤其是為農村教育事業,故決勝網認為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要充分保障這些曾經做出貢獻的人們晚年生活。


其實國家比我們更加關注這些原民辦代課教師的後續問題,也陸續出臺過一些相關政策,但由於各地方財政以及執行力度不一,導致落實效果不是特別理想,很多地區很多原民辦代課教師都沒有享受到相應保障。


決勝網認為應該根據這些原民辦代課教師的教齡,分為個人部分繳費、國家部分繳費以及國家全繳,具體還要看每個人教齡,可以參考現在教師的標準。希望國家能夠出臺更好的政策,徹底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決勝網


若果國家政府,真正為教育著想,振興教育,改善教師條件。就應該為原民辦、代課教師辦醫療和養老保險。

代課、民辦教師,是在我國特殊條件下形成的產物。他們為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貢獻了一定力量,付出了青春時間,培養了很多優秀人才。他們的貢獻與付出,不應該被遺忘。

代課、民辦教師,在近幾年大學擴招,師資充足之下,逐漸退出教育事業。很多已經年老退休,給他們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可真正體現國家“尊師重教、振興教育”的政策,而不是一個口號。

近十幾年,國家加大了教育的投入,使教育事業得到蓬勃發展。然而,這些投入,多是體現在學校建設、教室設備的硬件上,對教育的主體教師的關懷,還是略顯不足。在原民辦、代課老師的醫療和社保方面,還需加大投入,使人們“尊重教師、尊重教育”成為風尚,這樣,我們的教育才能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教師才能安心教學。否則,一切都是虛無實際的口號。


憤怒野虎


問題:你認為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醫療和養老保險嗎?

這還用問嗎?我想全國人民都會支持這樣做的,我認為於法於理於情都應該這樣做。國家也好,各級政府也罷,都要積極解決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最起碼各地要有定向政策,適當解決符合規定的民辦教師的醫療待遇和養老金待遇。

民辦教師是相應國家號召的歷史產物,在建國後至改革開放前後,在全國尤其是廣大農村,大範圍存在,極大程度地彌補並解決了那個特定歷史階段師資力量嚴重不足的問題,提升了國民文化水平,為國家培養了數不清的人才。他們的文化水平也許沒那麼高,但熱愛教育事業的赤誠之心和艱苦付出,蒼天可見。他們收入微薄,任勞任怨,為我國的教育事業做出了不可否認的貢獻。

改革開放後,師資力量不斷增強,國家和地方對民辦教師隊伍進行了清理,有的轉為正式教師,大部分陸續被辭退。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的待遇問題至今落實的不夠完全徹底,甚至有的地方沒能落實。但不管怎樣,國家各級政府沒有理由也不應該忘記他們,不能需要人家時,召之即來,不需要人家時,揮之即去。該給的待遇應該補上。比如養老金和醫療待遇。如今,很多民辦教師已經離開了人世,不要讓還活著的這些人晚景淒涼,沒有保障。他們的待遇遲到可以理解,不給不能原諒。

我們欣喜地看到,國家陸續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比如:《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委【1997】32號文),《關於解決民辦教師遺留問題的具體要求》(國家教委等八部委【2011】8號文),《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2011年)等,為各地落實民辦教師的待遇問題提供了政策方向和法律依據,但各地執行力度不一,河北和廣東落實的還可以,但總體監控督導不夠,很多地區是民不舉官不究,甚至究了也白究,有些地區沒能很好落實,甚至讓一些民辦教師含恨而終。我們不希望再看到蠟炬成灰淚始幹這樣的悲劇和遺憾。

我是“水流雲在草青青”,認真誠懇的退休顧問,歡迎大家關注我,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願天下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水流雲在草青青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不僅要給予辦理,而且還要儘快辦理,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是因為他們在國家特殊困難時期為國家培養了許許多多的人才,為教育事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我們都知道,國家在六七十年代是最困難的時期,物資睏乏,人才短缺,特別是教育事業更是如此。他們在那樣的環境和條件下,毅然加入到教師隊伍,克服種種困難,邊教書育人邊生產勞動,沒有怨言,沒有多少報酬,為國家培養了很多急需人才,為掃盲工作打下了基礎,他們做出的貢獻是全國人民都有目共睹的,所以,給予他們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二是因為隨著我們國家經濟的發展,可以說是經濟實力雄厚了,財政收入多了,國家完全有條件和能力來辦理。上世紀,我們國家經濟發展雖然較快,但是整個國家財力還是有限的,隨著這些年來經濟的不斷增長,國家財政實力雄厚,完全有能力支付一部分,讓他們個人出一部分,來為他們共同辦理一份養老和醫療保險,讓他們安度晚年。

三是因為他們都已步入老齡階段,而且許多人身體不好,如果不盡快辦理,有的人都走了,豈不遺憾!我們知道,六七十年代加入的民師,現在都七十歲左右了,有的甚至還要大,他們正是需要幫助和照顧的時候,國家給他們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以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給他們以生活上的照顧,心理上的安慰,讓他們充分體現曾經作為光榮人民教師一員的自豪和尊嚴,這也是我們國家和社會發展進步的必然。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國家完全應該給予他們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

以上觀點僅代表個人一點看法,歡迎原民辦代課教師及廣大網友朋友參與討論並給予寶貴的點評!


浩墨香書房


就我所知,當時全校24位教師中,只有校長一人是公·辦,所有的教學工作,全由23位民辦教師承擔。

完全可以說,當時如果沒民師,學校就不可能存在也不過分。

教學任務之重,幾乎達到了極致!每天9節課,上4下3+早晚(輔導)自習,每週上滿6天。

民師用心血和汗水,撐起了困難時期教育後代的半邊天,與公辦教師比較,付出更多。

這樣一個默默奉獻幾年乃至幾十年的群體,竟然老無所依,豈不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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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給原民辦代課教師辦醫療和養老保險。當時有的被請退,有的根本沒有清退,一直幹到了退休,有的沒有退現在還在工作崗位上。沒有被清退大部分工作了三十多年,多數女教師,讓55歲退60才領教齡補貼,沒有了工作她們那來錢養活自己,別說孝敬父母]。在這五年中又有多少教師因無錢看病而離開人世,大講和諧`、人性化,從這點上就應該給原民代課教師辦醫療和養老保險。

被辭退的原民辦代課教師有的也工作15年左右,他們把青春獻給了教育事業,他們走上工作崗位也是通過考試.或調查考核,才能去學校當教師,大多數都是當地有較高文化的。被辭後他們歲數大了,工作難找,收入低,都應該上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讓他們老有所養,有病能看,安度晚年。



靜心274168231


為什麼不應該辦理呢?代課老師也是老師,他們把自己奉獻給了教育事業,獻給了學生,雖然待遇,沒有正式老師那麼高,但是他們付出的和正式老師一樣的多。待遇不提高也就算了,但是連起碼得保障都不能得到嗎?


代課教師,教育出了代代的學生,撫育出無數人才。但卻沒有醫保和養老保險,這樣做難免讓他們寒心,他們的付出也不比那些正式老師的少,卻得不到應有的權利。

我認為正式老師和代課老師,待遇上可以有差別,但是起碼保障一定要有,這也是對那些代課老師一個交待和回報。


小菡老師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不僅我認為,這也是全國所有原民辦教師的共同心聲!

原民辦教師幹著與公辦教師相同甚至更多的工作,薪水卻不及他們的1/4,至於社保,醫療更無從談起。原民辦教師卻保障了一代又一代農村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支撐了農村教育的“半邊天”。

原民辦教師退出教育的舞臺,是中國在2010年之前實行全面義務教育的舉措,原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長在清退民辦教師時就表示,要嚴格執行國辦發【1997】32號文件精神,是被退民辦教師,得到

一定的經濟補償,同時隨著各地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積極研究爭取通過且納入城鄉低保或企業養老及醫療體系等方法,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

事實上,自97年開始到00年前後,對民辦教師只有一少部分通過“民轉公”轉為公辦教師,對80年代中期農村學齡兒童猛漲,師資力量匱乏的“救火”而上崗任教的民辦教師,因所謂的“界定年限”限制,開始清退。這些人當時都沒有達到離職退養的年齡,卻被清退而“下崗”。在崗時是非編制教學人員,沒有養老和醫保。離崗後,生活的艱難可想而知。

眼下又到了“青黃不接”的年齡,處境不堪,就盼望著能夠“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也算是對他們辛勤付出的肯定和回報,一點不為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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