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交通管控分流的通告

关于第三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交通管控分流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第三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以下简称“文博会”)交通安保工作,根据《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安保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敦煌道路实际情况,决定于9月15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对进入或途径敦煌车辆进行管控分流,现通告如下:

一、由酒泉、瓜州经G30(11)高速途径敦煌前往肃北、阿克塞、青海等方向的车辆,由G3011敦煌北收费站下高速,经国道215线向南至国道215线126km(龙德盛十字)路口向西沿国道215线过境公路绕行。

二、由新疆、柳园经国道215线途径敦煌前往七里镇、阿克塞、青海等方向的车辆,由国道215线126km(龙德盛十字)路口向西沿国道215线过境公路绕行。

三、由青海、阿克塞经国道215线途径敦煌前往柳园、新疆等方向的车辆,由国道215线过境段140公里西出口绕行过境公路,在国道215线126km(龙德盛)路口向北绕行。

四、由青海、阿克塞经国道215线途径敦煌前往瓜州、酒泉等方向的车辆,由国道215线过境段140公里西出口绕行过境公路,在国道215线126km(龙德盛十字)路口向北行至G30(11)高速敦煌北收费站上高速绕行。

五、禁止运输剧毒、危化品车辆、五吨以上货车进入敦煌市区;进入敦煌城区或驻地宾馆、活动场馆的电力、通讯、运送展品、鲜活农产品及其他民生保障车辆,由相关单位向酒泉市公安局安保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车辆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法律措施

执勤民警在实施交通管控时以劝导、劝返、引导为主,对不听劝阻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对煽动闹事、恶意闯卡、阻碍执勤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告。

酒泉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3日

关于第三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交通管控分流的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