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生存隐患 婴儿游泳馆谁来管

安全卫生存隐患 婴儿游泳馆谁来管

安全卫生存隐患 婴儿游泳馆谁来管

谢正军/图

■朱美芳 本报记者 张文章

近年来,婴儿游泳越来越流行,婴儿游泳馆也在各大城市遍地开花。“游泳能促进婴儿大脑和身体发育”,是不少家长带婴儿游泳的主要理由。但婴儿游泳馆开设门槛过低,存在安全卫生隐患。近期,福建省福州市发生了一起婴儿游泳溺水事件,《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女婴游泳溺水 现场无人能救

8月8日上午,记者在福建省立医院金山分院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门口,见到前几天在婴儿游泳馆溺水的1岁女婴小爱的妈妈吴女士。据吴女士讲述,她常在“贝贝拉姆母婴用品店”买奶粉和尿片,7月29日该店搞促销,婴儿游泳原价50元/次,现价30元/次,且买一送一。吴女士就带着孩子去体验。当时,游泳馆里还有另外两个孩子,两个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吴女士便自己看着正在泳池里游泳的孩子。

吴女士告诉记者,女儿游了一会儿,她突然想起要给朋友发条信息,便转身走到泳池边去拿放在尿布台上的手机。等她再回头时,孩子已经溺水了。“也就一两分钟的时间,孩子可能是坐在泳圈上失去平衡翻下去了。”吴女士一边呼救一边捞起孩子时,孩子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了。现场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赶到泳池边,但是没有人会急救。情急之下,吴女士抱着孩子一路哭着跑去三四百米开外的“福祥门诊”求救。诊所工作人员看到孩子的情况严重,不敢贸然施救。无奈之下,吴女士自行打车前往福建省立医院金山分院。

事后,该店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事发时正逢快递员来店内取货,原本在泳池边看着的工作人员出去打包货物,交待了吴女士在内的两位妈妈帮忙照看孩子。事后查看监控发现,小爱大约溺水了1分钟左右,是从泳圈上失衡落水的。警方也已经调取了监控。

送医第三天,医生宣布小爱脑死亡。采访中,ICU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小爱至今没有恢复自主呼吸,也没有任何意识。

据了解,事发至今,孩子已用去近4万元医疗费。母婴用品店负责人除前期垫付1万多元外,现在每天只转账几百元给小爱的父亲用于治疗。

记者走访发现,该店的游泳馆已停业。透过玻璃门,记者看到店内只有一个十几平方米大小的空泳池,池边堆着杂物。

缺少急救知识 卫生状况堪忧

据了解,小爱的事件并非个例,随着婴儿游泳的流行,行业乱象也渐次暴露。

8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福州万象城,发现这里有“爱婴室”和“哈喽宝贝”两家婴儿游泳馆。上午10时许,两家店内都有婴儿在游泳。游泳结束后,工作人员会一对一给孩子进行洗澡及抚触。当顾客较多时,工作人员基本都在其他区域忙碌,游泳池边几乎都只有父母自行看护。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多个购物中心的婴儿游泳馆,情况也大多如此。在小孩多的情况下,工作人员通常把看护孩子游泳的工作交给父母。

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婴儿游泳馆对从业人员只有简单的注意事项讲解,并没有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由于需要对婴儿进行抚触,有些经营者会要求工作人员持有育婴证,但并无相关的强制规定。

福州市第一医院急救科的张医生告诉记者,人体内的氧储备极少,呼吸完全停止后只能维持机体4至6分钟的代谢,如果不及时恢复呼吸,脑细胞就会死亡,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救援时间仅在4分钟以内,有“黄金救援4分钟”的说法。因此,现场人员的急救是关键。记者走访中,只有一两家婴儿游泳馆人员口头表示有工作人员掌握溺水急救等技能。

除了安全问题,婴儿游泳馆的卫生问题也让人担忧。记者走访看到,大部分婴儿游泳馆内只有一两个公共泳池,大的泳池有十几平方米。较大月份的婴儿都在一起游泳,月份较小的婴儿则有单独的泳池。生意好的游泳馆,一天有数十甚至上百个婴儿来游泳。记者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称,池子的水是一天一换,会进行消毒。

福州儿童医院新生儿科主任章丽燕表示,不鼓励一岁以下的婴儿单独在池子里游泳,新生儿的皮肤比较娇嫩,含氯的消毒剂对孩子的眼睛、呼吸道都会有刺激。此外,婴儿游泳使用的颈圈也可能给孩子造成不适。

开设门槛太低 建议立规约束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区局和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曾到现场检查,发现这家母婴店与游泳馆是一家店,属于有照经营。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这家店核准的店名是“贝贝拉姆母婴用品店”,行业门类属于“批发和零售业”,其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除了日用品的零售(包括玩具、服装、乳粉、文体用品)外,还有婴儿游泳及洗澡服务。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婴儿游泳属于哪一个行业还没有明确定论,一般会将其划为母婴服务范畴,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也有一些省市将其划为公共浴室,由卫生部门监管。

记者通过福建省工商局了解到,福建省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婴儿游泳”的企业有10家,经营范围包括“婴儿游泳”的个体工商户共有253家。福建省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实际上开展婴儿游泳经营的商家不止这些,还有一些是无证经营。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福建省泉州市开展婴儿游泳服务行业清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96户,责令10家无照市场主体限期办理营业执照,责令92户擅自从事婴儿游泳服务的经营户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该局同时开展抄告工作,对发现的无证无照商户,按照有关法规,抄告卫生部门、体育部门查处。

记者了解到,婴儿游泳馆不仅开设门槛低,而且泳池水质、游泳安全、救生设备及人员资质等方面均无明确规定。在采访中,不少婴儿游泳馆都称采取过滤、消毒等方式来保证水质安全,但大部分店家表示他们没有检测水质,也没有相关部门来抽检。记者致电福州市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称,没有向婴儿游泳馆颁发过卫生许可证。

有关人士建议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从业人员、场馆建设、水质水温等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建立婴儿游泳市场准入制,提高婴儿场馆经营准入门槛,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及规范标准;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合同,详细列出经营者必须承担的义务,规定出现问题后经营者需要承担的责任。这样一旦有什么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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