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党史人物——聂景德

聂景德(1919--2009),陕西省高陵县人。193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曾在中共陕西省委西安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作。1939年1月后曾任省委组织部巡视员、联络员,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干事、粮食局视察员等职。1942年秋至1946年3月任鄜县县政府二科科长。在鄜县除搞好本职工作外,积极为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投稿,对外宣传鄜县。从1943年冬至1945春,共投稿40多篇,被刊用30多篇。其中最具影响的是刊登在中华民国卅三年(1944年)4月16日第一版以“太乐区变工掏井”为标题,长达1800字的通讯报道,《解放日报》同时配发了长达2200字的“学习同万明同志”的社论,号召全边区干部都要学习同万明同志的这种务实工作精神,掀起水利建设高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使全边区35万户农民实现“一户一井”这个最伟大最有价值的水利工程,不但解决群众的吃水问题,而且要逐步解决旱塬庄稼的缺水问题。1946年4月,聂景德调西北局宣传部任干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甘肃省临夏地委宣传部部长,天水地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青海省委宣传部第一副部长、部长,西北局宣传部宣传处长、顾问等职。1984年11月中组部通知,聂景德享受副省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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