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汽車保險新政策規定

2018年汽車保險新政策規定

第一條就是保險費率產生了變化,簡單的說,就是第一次新車保險繳納的金額,如果是4000元,那麼經過了第一次理賠之後,第二次的需要繳納保險金額就會逐漸的變大,而到了第五次的時候,直接翻倍也就是達到8000,而達到8000也作封頂處理,也就是不再往上加。所以如果只是幾百塊錢就能解決的小問題的話,儘量還是不要讓保險公司來理賠,不然就可能會讓自己的保險費越交越高。

2018年汽車保險新政策規定

第二條就是保險理賠範圍變大了。在此之前的很多保險公司,他們對於各種各樣的天災都是沒有理賠項目的,比如說刮颱風下暴雨,冰雹等等的自然災害,他們沒有理賠的項目。但是經過了這一次理賠範圍的調整之後,這些都可以在車損險裡面找到,所以這一次的調整可能對大家更加有利的,就是理賠範圍變大了。

第三條就是代位求償。簡單來說,就是當自己成為受損一方的時候,如果對方的投保額度不夠賠償,那麼我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來先行賠付,之後具體的追償由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這就沒有必要來麻煩自己為這件事情奔跑忙碌了。

第四條就是保險費用和車輛的價格並沒有直接關係。也就是說,在同一價位的汽車,他們在買保險的時候,並不一定就會有相同的保險費,這和傳統的保險費計算方式是有差別的。

第五條可能對於很多人來說是最為重要的,也就是交了比較高的保險費

,但是得到的賠償卻很低,這種情況已經不再產生。由於現在對於汽車保險做得非常全面,每一個環節都得到了完善,所以就不會出現高保低賠的情況。

交強險賠償標準及範圍:

2018年汽車保險新政策規定


交強險的賠償有責任限額

一,滿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第二,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支付能力相適應。

第三,參照了國內其他行業和一些地區賠償標準的有關規定。其中,又分為有責賠償和無責賠償。

2018年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條款:

消費者的在購買新能源汽車時,會享有國家和地方的補貼,車價也會降低不少,但消費者在對新能源汽車進行投保時,只能按補貼前的車價進行投保,所以消費者在支付保費時要遠遠高於實際購車要支付的保費。

新能源汽車在補貼前和補貼後的價格,對保費的影響,一年下來大概有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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