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貸」就是一個坑

近年來,各家銀行瘋狂的推出各種名目的現金貸。每天最少接到不下十個推銷現金貸的電話。是什麼原因讓銀行這麼熱衷現金貸呢,而且不惜委託各中介推銷了。顯然必是其中的利益是巨大的。舉個例子,以一筆額度十二萬的現金貸為例,十二期,利息0.8%。我們算一下每月要還的本金是一萬,利息是960元。第一個月你還了10960元,那第二個月你的本金實際只有110000萬,但你的利息還是960元,那我們算下這時利率是多少,0.872%。以此類推,到最後一個月你的利率是9.6%。超出國家規定的最高利率近五倍。也就是你用得越久,銀行賺得越多。所以某些銀行就會鼓動客戶分三十六期,那要付的利息就更可怕了。有的人會說這是分期業務與按月付息到期還本不一樣。是的,的確是不同。但是兩者對比,分期業務對資金使用率是低很多,你每月在手上的本金是不停減少的。所以這種業務能不做盡量別做,如實在沒辦法要做話,也要選那些可以提前還的,不算後期利息的產品。因為這種錢只能用三五個月,不能用長。

“現金貸”就是一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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