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or執行,執行法官的抉擇

一邊是遷延病榻,需要貼身看護的親人,一邊是經年累月、久拖不決的執行案件,當二者相沖突時,你會如何抉擇?

花山法院執行局陳輝法官用他決然的選擇,展現了法院人的責任感,展現了青年幹警的擔當,展現了捨我其誰的奉獻精神。

作為一名執行員,在“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中,儘管任務重、時間緊,但陳輝法官從來都是以最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不知多少個清晨、多少個夜晚、多少個週末都是在加班加點地工作中度過。8月10日上午,當家人因急病住院的消息傳來,正在為當事人主持和解的陳輝法官才意識到自己這麼長時間以來對親人的疏失,在處理完手頭的緊急事務後,他向組織申請了半天的假期前往醫院。然而剛到達醫院不到一個小時,一通電話傳來,原來是某房屋租賃合同案件被執行人黃某、阮某主動要求履行判決,這是一起可以溯及至2013年的舊案,因被執行人黃某、阮某長期外出,不見蹤跡,也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成為一起矛盾積深、久拖未決的案件。不久前,經當事人申請恢復執行後,陳輝法官承辦該案件,依法採取執行措施,將黃某、阮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併發布限制高消費令,又經多方探查,找到黃某、阮某,組織協調多次,但黃某、阮某均以其他藉口為託辭,至今尚未履行。

家庭or執行,執行法官的抉擇

現在這一通電話,表示案件有了重大轉機,時機不可逝,但看著病床上剛才見面的家人,如果現在回到工作崗位上,陳法官又深感慚愧,關鍵時刻,陳法官的愛人輕輕地說了句:“你先去忙你的吧”。

於是帶著家人的理解和寬宥,陳法官義務反顧地折返回法院,路上,立即聯繫申請人陳某來花山法院,回到院中,案件進展非常順利,黃某、阮某當場以現金付清全部欠款,案件執行完畢。

一切完結後,陳法官又急匆匆地趕往了醫院……

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當家庭與法院工作衝突時,陳輝法官用他的行動為我們做了表率,舍小家而為大義,這正是我輩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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