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学院的使命传承

法官学院的使命传承

法官学院的使命传承

教育培训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提升人民法院队伍能力素质、专业技能,保障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以来,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建立起初具规模的教育培训体系。其中,法官学院在不同的历史年代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不负众望,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我是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第一届法学本科班学生,1986年7月毕业后,分配到内蒙古高院刑一庭任书记员,当年9月被调整到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内蒙古分校任教师。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法院队伍以军转干部为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有些同志只完成了小学教育,接受过系统法律专业教育的更是寥寥无几。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84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内蒙古法院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为全区各级法院培养大、中专层次法律专业人才。

1986年1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内蒙古分校,招收学历生和法律(审判)专业证书生。我就是业大内蒙古分校成立这一年开始任教的,当时条件非常艰苦,只能通过播放音像资料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

历经岁月千般磨砺,跨越路途万般艰辛,两校15年间,培养了学历生3745人(含中专187人),法律(审判)专业证书生2908人,彻底改变了全区法院队伍知识结构,提升了整体业务素质。

完成了法院队伍法律知识框架构建的任务后,1999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两校合并,更名为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2003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从此走上了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培养培训的道路。

每年按照全区法院培训需求和调研结果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官审判执行各项业务培训。学院借助独特的地理优势,聘请最高人民法院、发达地区法院的专家型法官授课,不断补齐全区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中的短板,使全区法院干警以全新姿态和昂扬斗志迎接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腾飞带来的各种挑战。事实证明,他们经受住了考验。

法官学院的使命传承

迈入新千年以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无法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用自己民族语言参与诉讼需求的问题凸显。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使命担当,2006年,率先启动蒙汉双语审判研究蒙汉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学院教师亲手编写蒙古语法官培训教材,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培育蒙汉双语试点法院,参与制定蒙汉双语法官培养“千人计划”,专心于蒙汉双语审判规范化研究,开展全国八省(区)蒙汉双语法官培训。

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学院设立国蒙汉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经过长年的努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蒙汉双语法官队伍已经初具规模,正在向高精尖的方向迈进。今年7月开展的全区法院蒙汉双语水平等级测试,检验了学院近十年蒙汉双语法官培养培训的工作成果,整体成绩优异。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受国家法官学院委托,内蒙古分院于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承办蒙古国法官研修班,今年,院领导带队赴蒙古国开展司法合作交流活动,开展“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着手打造向北的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平台,为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年初,我已经调整岗位离开法官学院了,但对学院的情感却愈加深厚。随着新一轮国家党政机构改革的启动,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又一次站在了历史的十字路口,但无论向哪个方向改革,我相信她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的初心不会改变,行在建设亮丽内蒙古,志在共圆伟大中国梦。

张 平/口述 包玲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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