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父亲拒不执行遭拘留

【执行攻坚】永顺:父亲拒不执行遭拘留

永顺:父亲拒不执行遭拘留

据了解,该案的被执行人宋某甲和申请执行人宋乙、宋某丙系胞兄弟妹。2015年,三人的父亲宋某丁去世。其父去世后,作为长兄的宋某甲独自将抚恤金和丧葬费共计13万余元领走,未与两弟妹分配。后两弟妹以继承纠纷为由将长兄诉至法院。经永顺县法院依法判决:宋某甲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将其代领的抚恤金退还给宋乙、宋某丙各3万余元。后宋某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5月,因宋某甲未履行义务,宋乙和宋某丙到永顺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在送达了相关文书后,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宋某甲,但他因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观念未转变,始终拒绝履行义务。

近日,该院执行局再次将宋某甲传唤至法院。但宋某甲态度仍然强硬,坚持不履行。后执行干警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在被拘留后,干警们继续其子女思想工作。宋某甲的女儿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被执行人沟通,身处拘留所的宋某甲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尽快兑现。第二天清早,其女儿将执行款汇入该院执行款专户。现两位申请执行人已拿到执行款,该案执行完毕。

文章出处:永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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